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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利用晚清民国时期的地方志书、报刊杂志等资料,以1905一1916年间的城濠公地处理问题为研究对象,力图较为完整地呈现这一问题的来龙去脉,探究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因城濠公地而引起的管理权争端以及填濠筑路之后城濠余地的处置等问题,同时兼及涉入其中的自治机构、提右营、城根租户、城濠官产丈放局等不同势力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纷争。城濠公地问题凸显于晚清地方自治兴起之时。总工程局认为,应将城濠公地纳入地方自治的管辖范围,并提出了全面整改城濠公地的计划。实际拥有城濠公地管理权的提右营并不希望改变这一状况。城根租户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亦支持提右营继续管理公地。争议因此而起,延至清亡尚未达成一致,自治机构并未达到接收城濠公地管理权的目的。上海光复后,主导自治的地方精英掌握了政权,趁机接管城濠公地,相继推行拆城、填濠、设沟、筑路的工程,并公布城濠余地丈放召变方案。为了尽量保全自身利益,城根租户与城根保产公会在筑路、余地处置、房屋拆让补偿等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利益诉求,并略有所获。“二次革命”之后,地方自治停办,城濠余地丈放工作以及未完成的路工建设转由城濠官产丈放局负责。城濠官产丈放局强调城濠公地系“官产”坚持在余地丈放时新旧租户一体对待,拒绝给予旧租户以任何优待。1916年初,在迭经波折和困难之后,南北半城的城濠丈放工作全部完竣,城濠官产丈放局奉令撤销。城濠公地处置一案终告完结。城濠公地处置一案历时十年之久。其间,各方之间的利益纷争、观念分歧和权力冲突,给城濠公地的处置带来了诸多复杂的变数。前期各方之间因公地的归属和管理问题引发激烈的论争,固不待言;即便是城墙拆除之后,由于主事机构的变动、前后政策不一,填濠筑路、余地丈放等具体事务的处理亦反反复复,一波三折。种种争论、反复和波折的发生,既显现了利益纠葛和权力博弈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折射出政治局势的变化对地方公共事务的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