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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逐渐变为信息发布和言论互动的主要媒介,网络舆情也成为社会舆情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执法机关,往往处于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涉警网络舆情直接关系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涉警网络舆情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在网络综合防控体系下,构建涉警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舆论引导和应急处理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涉警网络空间,构建公安机关的宣传阵地。同时,需要针对网络舆情中涉及公安机关职能的热点事件,主动介入,既为民解忧,又震慑犯罪,依法给社会民众提供安全保障,树立公安机关良好的网络形象。此外,针对不法谣言和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网络煽动者,追根溯源,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插手炒作各类敏感热点问题,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网络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和时间内,由社会民众通过网络广泛参与后形成的观点、态度、情绪、倾向等主观性意识的集合,具有空间性、时效性、广泛性和主观性特征。网络舆情的主体是社会民众,包括网民、媒体以及客体相关人;网络舆情的客体是引发网络舆情的事件、言论和现象;网络舆情的媒介是用于信息传播的传统媒体、互联网渠道、社交网络等;网络舆情的本体是在各种新闻网站、新闻评论、论坛、博客、微博、视频、音频、在线问答平台、网络直播、视频弹幕、及时通讯以及表情图片等媒介传播的主观意识。涉警网络舆情则是指网络舆情中与公安民警形象相关的、与社会治安事件相关的以及与不法谣言相关的网络舆情子集。我国的涉警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在部、省、地、县、乡五级行政区划上呈“纺锤形”分布;二是舆情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一旦产生负面影响,社会反映强烈;三是次生舆情频发,旧闻翻炒舆情涌现;四是基层民警相关舆情正处于转变期。本文通过研究网络舆情的定义和特点,剖析了涉警网络舆情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应负担的主要任务,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应具备的管理策略、管理体系和管控机制。同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社会热点事件为例分析了网络舆情应对的具体经验和教训,希望能够对各级公安机关和政府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提供一定借鉴。本文以2018年8月高铁“座霸”事件为例,对舆情发展进行了分析,总结了事件过程中涉警舆情管理的经验教训。未来,涉警网络舆情管理应该在国家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的框架下,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分析等手段,将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贯彻到实处,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为公安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涉警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应当从策略和体系构建两方面入手,牢牢把握涉警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在管理策略方面,一是要提前监测,实时把握舆情形势;二是要主动发声,及时发布执法事实;三是要规范管理,切实完善应对机制;四是要强化培训,提升队伍自身素养;五是要广泛合作,共同应对舆情危机;六是要科技引领,创新应用新进技术。在管理体系构建方面,一是要推动网络舆情相关的法制法规建设,明确公安机关在网络舆情,尤其是涉警网络舆情中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职权行使权力,并通过法律对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制约,克服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二是要建立涉警网络舆情管理的程序性规范,建立舆情管理部门的组织管理体系、管理流程和完善科学决策的技术支持,在以往舆情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网络舆情预案演练制度,提高领导者的指挥能力和职能部门的应变能力;三是成立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的专业队伍,建立并完善从舆情监测、应对到分析的涉警舆情人才引进培养体系。在管控机制方面,建立舆情监测机制、舆情预警机制、舆情应对机制和舆情回溯机制,在大数据思维的基础上,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平台,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搜集、清洗、分析和研判,生成舆情态势和预警信息,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与各级政府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最终形成“及早收集网络舆情,及早研究网络舆情形成和发展规律,及早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规模进行判断,及早通知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的涉警网络舆情管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