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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人的基本精神追求之一。在西方社会,所谓信仰一般是指宗教信仰,而在中国,人们往往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言说“信仰”。这两者虽有不同,但并不矛盾,因为宗教意义上的信仰除了对神的信仰,还包括对神的教诲的信仰,而神的教诲不仅关乎神与人的关系,也关乎人与人的关系。就人与人的关系而言,东西方社会对诸如信任、尊重和关爱别人等生活实践的重要性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而对于保证它们得以实现所需要的自由、平等、尊严等社会环境的渴求也是相同的。从哲学和神学的角度来看,人类普遍的价值追求往往与人的终极关怀和日常生活实践联系在一起。一个人的信仰、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其中信仰最为重要,它不但决定人的价值取向,也决定人的生活态度,而且最终体现在人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作为以促进人性发展为目标的教育,对人信仰的确立和生活实践的指引负有神圣的责任和使命。信仰对人的生命成长和社会进步和发展至关重要,很多个人问题和社会乱象背后都有信仰方面的原因。通常来说,人有怎样的信仰就会有怎样的生活。如果要使人的信仰和生活保持和谐并产生良好的互动,教育一定不能缺席。天主教的宗教教育本着传递信仰和丰富人生命的使命,致力于基督信仰的培育和基督徒生活的革新,在千百年的教育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和智慧。格鲁姆在总结和反思天主教悠久教育传统的基础上,建构了一套名为“分享的基督徒实践”(Shared Christian Praxis Approach),又名“从生活到信仰再到生活”(Life to Faith to Life Approach)的教育方法、好能更有效地促进受教育者在身心灵方面全面的成长和进步。这个方法共包括五个核心因素:(1)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不断得到与人对话和分享的的激励;(2)围绕生活或信仰方面的某个生成主题“命名”和分享对当前实践的反省;(3)鼓励参与者了解与主题相关的基督徒“故事”和“愿景”;(4)鼓励参与者把基督信仰调适到自己的个人生活之中;(5)最后让参与者做出信仰生活的决定。在实际的教学实践中,这种教育方法可以通过一个焦点活动和五个教学行动加以实施。本论文将会在研究格鲁姆的宗教教育理论思想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分享的基督徒实践法”中的焦点活动和五个教学行动。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格鲁姆所倡导的“分享的基督徒实践法”对于基督信仰和价值的传授和教导,不但切合人们当前的生活实际,而且行之有效。更难得的是,它不仅适合天主教的宗教教育,而且适合其他宗教的宗教教育,甚至没有任何宗教背景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教育都能有效地运用此方法。有关宗教教育理论的研究和教育实践,在我国尚且处于学术边缘而鲜有参照对象和研究资源。本论文对格鲁姆的宗教教育思想的研究,在拓展我国教育研究领域方面是一个初步的尝试。本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促进宗教教育与世俗教育的互动交流,为包括道德教育在内的所有教育提供某些教育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借鉴。另外,相信这种与人的信仰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学术研究,也会有助于继续挖掘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信仰缺失和诚信不再等社会问题背后的真正原因,同时也会对人性价值的提升、道德乱象的消解和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产生某些积极的影响。本论文将以格鲁姆的宗教教育思想理论为依据,对信仰与生活的辩证关系加以较深入的探讨,并在研究格鲁姆的教育方法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的实际,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教育观点。为此,本论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将介绍格鲁姆宗教教育思想形成的历史根源、时代背景和学术经历;第二章主要讨论格鲁姆对宗教教育的本质和目的的理解;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本论文的重点,将比较详细地讨论格鲁姆的宗教教育方法及其应用;第五章将会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把格鲁姆和马利坦、杜威以及弗莱雷的教育思想加以比较;第六章则会讨论格鲁姆的宗教教育思想对中国道德教育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