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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中对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是继承法律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从广义上来说,遗产继承制度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既包括对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还包括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从狭义上来说,仅包含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1985年,我国的《继承法》和《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时,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比较少,继承相关法律制度更偏重于解决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利益的转移以及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利益的分配,对于保护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制度只是进行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所拥有的私有财产的种类和数量急剧增长,民商事主体之间的贸易交往日益增加,公民之间的社会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和复杂,债权债务纠纷日益增多,继承法以及继承法意见中对被继承人生前财产、义务的承担和对遗产继承中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制度的设计缺陷被逐渐放大。依据现行的继承法及继承法意见,针对损害遗产继承中的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并无具体详细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置和惩戒,继承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纠纷不时发生,而现行继承法对债权人相关利益保护的规定所存在着的疏漏与不足,使法院面临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的困境。这种制度方面的缺陷,不仅限制了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转与发展,一定程度上也有悖于公正公平的法律价值理念。本文从遗产继承中的债权人及其利益保护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入手,通过分析侵害遗产继承中的债权人利益的表现,找出我国对债权人保护的现状及不足之处,进而提出相应的制度完善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理论基础。从遗产继承中的债权人及其利益保护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出发,对相关概念和含义进行界定和分析,特别是对遗产债务清偿制度的介绍,形成研究遗产继承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分析现状及不足。首先分析侵害遗产继承中的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再分析现行继承法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通过对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描述,进而找到其中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足之处。第三部分,提出完善建议。通过介绍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遗产继承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为我国的制度完善形成借鉴意义,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建立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明确接受和放弃继承的期限、设立遗产管理制度、确立遗产债务清偿程序、明确债权人的救济手段和明确共同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个方面对我国遗产继承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提出制度上的完善建议。第四部分,结语。通过对文章整体重点的总结,结合具体的制度建设,提出对我国遗产继承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的构想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