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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网络游戏是当下在年轻人中最流行的电子游戏,然而随着网络游戏的盛行,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多方而的。在这之中,网络游戏外挂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最大的,所谓“外挂”(plug-in),主要指的是一种能增强功能的软件,即通过修改服务器端程序、客户端程序以及修改服务器端程序与客户端程序之间传送的数据的方法作弊,用以增强游戏的效果。使用网络游戏外挂软件会对网络游戏本身的公平性和趣味性造成破坏,同时外挂的盛行也给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人和运营商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最可怕的是,网络游戏外挂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居然出现了不同的分工,形成了开发、制作、运营的地下产业链,这样一来,对整个经济市场的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然而在我国,由于没有相关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网络游戏外挂进行管理规制,所以在当下最重要的还是尽快出台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因此,有关网络游戏外挂的法律适用问题还是值得进行深层次的探讨的。在此,本文以谈文明等人非法经营网络游戏外挂软件案为例进行探讨,以此希望在司法实务中对外挂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做进一步明确的分析。在本案中,谈文明等人的犯罪事实部分非常清楚,只是如何适用法律部分存在一定的争议,公诉机关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谈文明等人提起公诉,而审判机关在进行庭审以后认为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更为适宜。本文从外挂的概念、定义入手、对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对案件的定性一一做了较详尽的分析。本文以四部分组成。其中第一部分是案例介绍:包括案情简述、焦点问题分析及审判结论的研究。第二部分是对与外挂相关的基本问题的分析,这部分包括外挂的概念、外挂产生的原因、外挂的工作原理以及外挂的分类。第三部分是对本案涉及的网络犯罪相关问题的分析,分析了网络犯罪的特点以及犯罪构成以及对案件的定性进行较详尽的分析,即通过对外挂行为的民事违法性和刑事违法性相关的罪名进行逐一的分析。第四部分是对外挂行为进行打击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对策和建议,这部分对外挂行为进行规制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一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