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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是在阶级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不法分子为谋取非法利润,利用国际间商品差价,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偷运货物、物品进出国境的行为。它的产生是与关税制度,国家间商品差价和贸易限制密切相关,只要国家实施对外贸易管理,只要存在国内外市场差价,就必然会有走私犯罪的现象发生,我国早在2700多年前的西周时期就出现了与走私犯罪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记载。我国刑法规定,走私犯罪是指单位和个人故意违反海关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或者偷逃应缴关税,破坏国家对外贸易和进出口物品的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犯罪因为其社会危害性极大,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与惩治。近年来在我国走私犯罪也开始引起法学界的关注,法学理论界对走私犯罪的研究成为我国刑法理论界的热点,我国刑法随着社会发展的脚步,不断通过修改法律、推出司法解释等进行完善,但与法律完善的过程相伴随的也是一个立法疏漏不断涌现的过程,导致由于对刑法有关条文规定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了适用法律上的不一致和难点,对严厉打击走私犯罪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因而,深入研究走私犯罪的理论与实际,把握好走私犯罪各个方面的疑难问题对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性,打击走私意义重大。本文从走私犯罪的概念、危害及成因等入手,结合实践,就走私犯罪中若干问题进行探讨。主要分以下几个章节论述:第一章简要介绍走私及走私犯罪的概念,从国内外法律规定及国际公约的规定等几个方面理解和阐述走私及走私犯罪的概念;第二章简要介绍走私犯罪的危害、成因及对策,从走私犯罪的社会危害、成因等方面的因素入手剖析走私犯罪的深层内涵,探寻处置和化解走私犯罪的社会方面和法律上对策;第三章结合实际重点对走私犯罪的主观方面、主体、对象、走私犯罪的形态、罪数中若干疑难问题进行分析。作为整篇文章的重点部分,笔者着重笔墨对走私犯罪主观故意类型的相关问题、走私犯罪主体认定中的一些疑难、走私对象分析中的某些疑惑以及走私犯罪形态、罪数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产生的较易混淆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当然无论从何角度看,每个法律的观点总是在具体的情境中与每个个体的经验密不可分的,它反映着每个人的不同认识。因此,作为个人研究观点,本文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期望能在今后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不断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