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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目前全球生态环境资源紧张、生态环境恶化的形势下,要确保我国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必须创新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有效的农业生态补偿对传统的农业生态保护措施进行创新,来提升生态保护实践效果。在两型社会建设的国内背景和生态资源紧张的国际背景下,充分考察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具体特征与现实情况,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融合以法学学科为主,结合管理学、经济学,在深入的实证调研基础上,着力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生态补偿的道路。本研究以构建农业生态补偿制度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核心,积极转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结合我国农村社区蓬勃发展的现状,在农村社区的平台上构建农业生态补偿模式。通过构建基于农村社区发展的农业生态补偿具体法律制度及实践模式,来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社会利益分配公正。
研究中,笔者首先从社区和农业生态补偿的基本内涵、农村社区发展与农业生态补偿关系入手,对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必要的剖析。从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三个角度依次展开进行阐释,为我国构建基于社区发展的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通过对湖北农业生态补偿和湖北农村社区发展的样本分析与实证研究,归结出农业生态补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揭示出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的实现困境。进而提出需要从加强法律建设和创新制度运行模式上来探索新时期我国农业生态补偿工作的完善,以适应当前农业生态补偿和农业生态环境现状的需要。
通过以上的研究,构建了一套促进农业生态保护和社会利益分配公平的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即赋予利益受损者得到补偿的权利和无偿享有农业生态利益的群体承担给予利益受损者一定补偿的义务。该制度主要包括农业生态补偿主体法律制度、补偿筹资及其管理法律制度、标准法律制度、程序法律制度、责任法律制度和救济法律制度。在全面分析国内生态补偿制度运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总结出采用政府支持社区主导模式的必要性。政府在农村社区发展和对农业生态补偿两方面来发挥政府的支持作用,社区在组织保障和评估、监督、自律、防控等方面来实现其主导作用,从而寻求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利益分配公平更加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