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投资活动日益频繁,随之产生的间接征收问题日益增多,因此对间接征收问题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从间接征收的合法性理论着手,横向研究国际投资协定和国际投资仲裁实践对间接征收的界定,纵向研究间接征收的界定与补偿标准,然后对我国的双边投资协定(以下简称为BIT)中间接征收问题进行风险研究,并提出防范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间接征收的理论问题。笔者先论述了间接征收的合法性理论,包括西方国家的传统理论——权力限制论和20世纪以来的新理论——经济主权论,指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分歧,然后论述了间接征收的认定标准,包括纯粹效果标准、目的标准、效果与目的兼顾标准以及比例标准,以及间接征收补偿标准的争议,包括三种补偿理论(全部赔偿的理论、不予赔偿的理论和部分赔偿的理论)。第二部分是国际投资协定对间接征收的界定。通过对国际投资协定的研究,可以找出协定缔结者的意图和产生的影响。笔者从间接征收的界定和补偿标准两个方面分别介绍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为NAFTA)、美国2004年BIT范本和加拿大2004年BIT范本的规定,然后对它们逐一分析和对比研究,从而找出值得借鉴的地方。第三部分是国际投资仲裁实践对间接征收的界定。通过对国际投资仲裁实践的研究,可以总结出各个仲裁庭在间接征收问题上的认定标准和补偿标准。笔者通过一些典型的案例,分别论述了伊朗-美国求偿庭、NAFTA仲裁庭和ICSID仲裁庭对间接征收的界定,从间接征收的认定标准和补偿标准两个方面对各个仲裁庭的裁决进行比较和思考。第四部分是我国BIT中的间接征收问题。通过前几部分的研究,笔者总结出我国BIT中间接征收面临的风险,如间接征收的界定缺乏明确性、间接征收的补偿标准不透明、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扩大化等。相应地,笔者提出了我国BIT中间接征收的一些防范措施,如明确间接征收界定的条款、完善间接征收的补偿标准、积极构建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