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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一直以来土地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也是人类存在的基本载体,对整个人类社会来讲,土地是社会繁衍发展的基石,是建立和发展人类文明的基本条件和重要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度上的改变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的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存的农村土地制度缺陷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已不能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以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为突破口,将最终解决中国农业的规模经营问题,通过农村土地的流转,使土地从分散走向集中,实化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党的政治决议要转化为一个合理的、系统的法律制度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必须用战略的眼光看待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要不断对法律本身加以深化、修正,使整个流转市场有法可依,从而规避不必要的损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研究的重点,也是完善我国土地制度的关键。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制度,首先要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内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义、性质。对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适应我国现实发展的需要,是完善土地承包权,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生产资料和生产力合理化流动的重要途径。随着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区域流动,农村部分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扩大,速度加快。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仍然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与制度改革相对比较滞后。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大大降低了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信心,不利于农业经营效益的提高。笔者从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增强土地流转市场体系法律调控以及建立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保障体制等方面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对策。针对在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问题,通过实践中的问题分析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法律对策,希望能够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提供一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