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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以一般经济监管理论为依据,对股票发行监管的必要性及监管的核心作了经济学分析。接下来对比国外发达证券市场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与我国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发现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存在过多非市场化的政府干预行为。在评价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有效性时,从首次发行新股公司上市前后业绩变化和股票发行市场违法犯罪案例两个方面进行了实证分析。受数据获取的限制,在实证分析首次发行新股公司上市前后业绩变化时,是以“医药、生物制品”行业为例进行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有效性不容乐观。接下来提出了五点提高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有效性的建议。发行监管制度对规范股票市场来说是一种补充性的制度安排,在完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同时要对证券市场本身的制度缺陷进行改革,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有效性才能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