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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早是起源于瑞典,作为一项反腐利器而被世界上100多个国家采用,实践证明,它对于提高政府透明性,从源头治腐有着积极的作用。2009年我国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开启了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践之旅,至今试点地区已突破40个。然而通过试点地区的反馈来看,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未发挥其应有的反腐力度。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和历史实践决定了我国的财产申报制度不是对欧美国家的照搬照抄,而应该是根植于我国,并适合我国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财产申报制度,日益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及相关专家学者高度关注的问题,其发展任重而道远。而作为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国特色财产申报制度的影响因素研究,可以为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设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论依据,是其中一个至为重要的关键点。 本研究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分析出了中国特色财产申报制度的影响因素,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得了初始数据。接着,运用因子分析法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了科学验证,得到政府推动因素、制度环境因素、法律支撑因素、制度设计因素等4个主因子,17项具体影响因素。同时,本研究还从公职人员对中国特色财产申报制度认知的视角出发,通过频次分析,描述了公职人员对中国特色财产申报制度的态度、对中国特色财产申报制度的评价判断、财产申报制度的中国特色以及推行中国特色财产申报制度的意见与建议等认知情况。最后,本研究基于因子分析与公职人员的认知调查结果,从政府、社会、制度和法律四个层面对财产申报制度提出建议: 一是在政府层面,增强中央高层的政治决断。“政治决断”主要体现在党政领导以身作则的行为以及对待立法的态度上;二是在社会层面,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与监督;三是在制度层面,完善财产申报制度设计。主要从财产申报制度的申报、监督、公示和问责四个环节来设计完善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体系;四是在法律层面,加快立法进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如财产申报审计制度、房产公安与银行联网申报审核系统、不动产登记制度、裸官治理制度、网络举报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