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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的必需。而对于许多大企业来说,是否能够掌握足够的有利信息已成为其在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决定性因素。如何规范个人信息的搜集和利用问题、制止当前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将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概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国内个人信息保护现状以及国外个人信息立法经验等方面入手,对我国将要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分析,提出了与我国国情想适合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模式,并针对相关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进行了分析。第一部分是对个人信息的概述。主要包括:个人信息的定义、特征,个人信息与个人资料的概念辨析,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概念辨析,通过本章指出了个人信息并不等同于隐私权,对隐私权的保护并不完全等同于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二部分是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通过介绍信息对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信息泄漏给公民带来的困扰,指出保护个人信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内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现状。提出我国存在缺少统一专门的立法、效力层次普遍较低、系统性差、保护范围狭窄,保护力度不足等立法环节缺陷。第四部分是对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模式的分析。主要包括:统一立法模式,分散立法模式,综合型立法模式,并且对多种立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各自优缺点。第五部分分析了统一立法模式在我国的可行性。主要包括:统一立法模式可以更好的适应我国的国情,统一立法模式可以使个人信息在一国内部明确化,统一立法模式可以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统一的法定标准,统一立法模式可以对损害提供充分的救济。第六部分对我国个人信息立法模式的选择提出建议。主要包括:具体制度内容,基本原则,成立专门的信息保护机构,效力层次,立法保护范围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