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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是乡约发展的重要时期。乡约和国家权力正式接触,始于明代。乡约具有治理基层、凝聚乡民的作用。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是乡约的最初内涵。不过,民间私自执行乡约,引发各种矛盾冲突。在此基础上,明代官府认同乡约价值,加以推广。同时,针对乡约在合法性和强制力上的问题,加以改造。明代国家对乡约的整合中,加入了自我治理之外的内容。使乡约成为构建基层法秩序的一种规范,发挥乡约的秩序价值、管理作用。明代乡约将《太祖圣谕》《教民榜文》《大诰三编》等明代国家法律作为渊源。明代官员不断地在没有自发乡约的地区发布乡约。或者,在权力鞭长莫及的地区,审查并授权既有乡约。本文以公权力控制下的明代乡约为研究对象。指出巩固统治、强化权力是明代基层法秩序建设的主轴。明代公权力对乡约的逐步改造、整合,使乡约成为强化帝国对基层统治权力的工具。本文包括以下内容:导言部分介绍本文的选题依据、研究现状、选题意义以及研究方法。明代这一时间段,基层秩序与公权力这一角度,对研究乡约具备显著意义。乡约在明代具备丰富内涵,包括行为规范文本、人员组织、聚会、奖惩执行机制。其次,公权力是明代乡约整合和基层法秩序变化的动因。权力的介入改变了乡约的渊源,乡约成为约法兼备的规范。第一章介绍乡约进入权力视野的过程。约、法之间存在调整领域的空白。乡间的社会公共秩序,缺乏相应调整规范。于是,地方权威开始自觉订立乡约,优化秩序。乡约具备灵活的调整手段。但是在合法性和强制力方面,乡约面临结党营私、滥用私刑的风险。第二章介绍明代国家从法律规范角度对乡约的吸纳。明代皇帝的态度变化,引发中央政府对乡约的力推。发扬洪武祖制,成为推行乡约的核心要义。太祖圣谕、教民榜文、洪武礼制、大诰等成为乡约依据。地方官员受命推行,地方权威积极配合,乡约在各地基层流行起来。第三章介绍乡约对基层的秩序价值。乡约宗旨转为重视统治秩序。强调约正和约众服从官员。地方官通过乡约宣传乡里和睦,实现对约众的教化。举办乡约聚会凝聚约众,宣讲法律规范。同时,通过乡约的行为规范作用,打击陋俗,改善风气。第四章介绍乡约对基层的管理作用。乡约从原先的重视福利,转向重视治安管理。尤其对不安定地区,乡约强调镇压反叛。乡约将赋役征收纳入规范内容。约正负责募集建设公共设施的资金。乡约大力强调约众对国家的认同,彰显天下意识,防止官府权力下移。这一过程背后,是儒家理想和法家权术的冲突。第五章介绍明代乡约对基层统治的强化。乡约贯彻圣谕以及榜文,进行圣谕解释、圣谕宣讲,设置圣谕牌案,在基层传播皇帝意志。地方官逐步取得管理约正的人事权,有权决定约正选任、职权和责任。地方官府以直接介入、依律断罪以及连坐责任的方式,强化对违反乡约者的处罚。第六章介绍乡约的权力分配问题。对官员在乡约中的角色,有不同见解。有的坚持限制官吏下乡,过度介入。但大部分乡约则坚持官员主导地位。同时,权力对乡约的整合,导致了约正地位下降。一些失职约正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结论部分提出重新认识明代乡约的定位。指出国家权力决定明代乡约的发展路径。明代乡约的自治色彩较为薄弱。乡约的良性发展,需要以广大乡民利益和意志为基础,实现官民共成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