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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方向、以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目标,以发展优胜劣汰质量竞争机制为手段的工程质量保证法律制度,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采取实证分析法,以质量提升行动的广泛开展为切入点,对我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情况予以分析。其次,本文利用规范性分析的方法,对我国目前工程质量保证法律体系进行层级的划分,并择取五方主体终身责任制、质量监管制度、竣工验收制度、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保险制度等五项制度,对其内容予以阐述。再然,本文对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法律制度存在问题予以剖析:得出质量保证法律体系存在法律法规效力位阶偏低、可执行度欠缺、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此外,择取的五项质量保证法律制度主要存在终身责任制主体范围设置片面、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推行力不足、竣工备案制弱化政府监管作用、保证金制度发展违背设立初衷、质量保险制度可操作性欠佳等问题。最后,针对上述问题,得出完善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法律制度的建议:首先,通过去除冗杂重复条款,丰富新的法条内容,逐步起草《工程质量法》、《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法》,完善质量保证法律体系;其次,提出扩充终身责任制主体范围、激发质量监管制度创新方式、弥补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不足、增强质量保证金可操作度、加强质量保险制度可执行力等五项举措,以期健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法律制度,提升质量监管主体的质量控制水平,增强质量行为主体的质量意识,使其依靠质量谋求生存、谋求发展、谋求效益,甚至谋求信誉,从而更好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