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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素养是一个包含道德素养、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等多层面、涉及个体的知识、情感、技能和行为等多结构的综合概念。公民社会的建构需要具有较高公民素养的共同体成员的积极参与,公民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公民素养普遍提升的过程。当前,中国大学本科生是在社会现代化、全球化和信息化不断推进的新时代环境下成长的一代,也是在中国公民教育处于发展阶段成长的一代,他们是中国公民社会的重要成员。通过收集量化数据探究本科生的公民素养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一方面能够拓展和丰富中国公民素养及其教育研究,还可以为中国大学公民教育实践的改进提供政策性建议,因而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 现有国内外公民素养研究,不乏具有深度的理论研究,但其关注度和成熟度还远不及公民教育研究。从整体概念上把握公民素养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并跨越理论与实证的鸿沟,实现不同研究方法的整合是公民素养研究的发展趋势。依据已有研究,公民素养可划分为公民认知、公民情感、公民能力及公民行为四个维度,本研究由此开发了本科生公民素养初步的调查问卷。经过预调查和数据处理,在项目分析、因素分析以及信度分析改良后形成正式问卷。研究选取国内1所985高校、1所211高校、2所省属重点大学和3所地方高校共7所不同类型高校作为抽样单位,采取网络问卷和纸质问卷两种方式进行调查,共计发放问卷780份,回收有效问卷753份,有效回收率为96.54%。 通过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发现:首先,中国本科生公民素养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但存在着公民认知和公民行为不统一的问题。其次,在探究本科生公民素养影响因素时,(1)差异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家庭所在地、不同类型大学、有无担任学生干部、不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不同学校教育在公民素养水平上都具有显著性差异;(2)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以及学校教育分别与本科生公民素养之间具有显著低相关性和显著中相关性;(3)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和学校教育能共同解释本科生公民素养20.30%的变化量,非标准化回归模型为:本科生公民素养=141.401+1.223×家庭社会经济地位+1.722×学校教育;(4)进一步的中介效应检验发现,“学校教育”在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公民素养的影响中存在中介效应。 基于以上调查结果,研究认为要提升中国本科生公民素养,应首先着眼于学校教育,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课程形式上入手,加强本科生公民教育。其次,需要为弱势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本科生实施公民教育补偿,对其既要有基本的经济资助,又要通过教育干预和针对性的校园活动实施公民素养培育。第三,针对本科生公民认知和公民行为不统一的问题,学校应为本科生提供更多的公民教育实践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