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我国的股权质押制度在融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的股权质押担保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并且该制度跨民法与商法两大法域,股权的质押由民法的物权法律制度调整,而股权质押又要遵循股权转让的规定,股权的转让又由公司法律制度调整。因此,在实践运用中难于把握。《物权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股权质押制度,但股权质押的概念、质权的标的、可用于出质的股权范围、股权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设立的关系、股权质权的效力范围、出质股权能否转让、是否可以转质、股权质押制度中的实现等问题仍有研究探讨的必要。笔者在对比外国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学理论的基础上,系统地研究了以上诸问题,对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实践中容易产生歧义的问题加以探讨,提出一己之见,以求与法律界同仁商榷,并为进一步完善立法尽微薄之力。本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股权质押的概念与标的。一、股权质押概念分析。在分析股权的构成、各国对股权质押的规定及我国股权的含义的基础上,得出股权质押的概念;二、股权质押标的的范围。在认识股权的特性、股权的复杂性的基础上,得出股权质押的标的。并分别研究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及国有股权的出质范围。第二部分为股权质权的设立。一、股权质押合同。在特别研究了合同的有效与生效的区别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股权质权的设立与质押合同生效的关系的个人看法。同时分析了效力待定及可撤销的股权质押合同;二、股权质权的设立。在分析物权取得理论的基础上,阐述了股权质权取得的途径及公示的必要性。第三部分股权质权的效力。一、股权质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在分析各国法律对股权质权担保范围规定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国股权质权担保的债权范围;二、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重点研究了质押期间出质股权的转让问题;三、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重点研究了转质问题。第四部分股权质权的实现及其保障。一、股权质权的实现。找出了实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二、股权质权实现制度的完善。在分析了股权质权的实现条件、方式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