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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体,长期以来,农村居民收入远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而传统上专注于贫困人群的扶贫政策措施,始终面临着“不完全信息”问题引起的“瞄准偏误”困扰。“要致富,先修路”,那么高铁建设能否成为一种有效提高农民总体收入水平进而减少贫困的政策手段?但同样存在观点认为高铁票价过高,远超农民的消费能力,将使农民陷入“被高铁”的窘境。那么开通高铁对农民收入的总体影响究竟如何?对不同农民群体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其中的影响机制又是怎样?目前关于高铁开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分布领域,专门讨论高铁开通对居民收入,尤其是对农民收入影响的研究还不多见。因而本文以高铁开通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为研究对象,首先对相关研究进行全面整理述评,厘清理论基础,梳理其中的作用机理,并在理论推理的基础上,提出有待验证的研究假说。其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基于2006-2017年的中国县域行政地区的面板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评估高铁开通对县域农民收入的政策效应,并着重从异质性乡村劳动力转移和涓滴效应的角度分析其中的影响机制。本文研究发现:(1)相较于未开通高铁的县级地区,高铁开通可以显著提高开通县域农民收入水平。并且高铁开通对地市内所有县域的农民收入增长均有益,即高铁开通在县域层面具有一定的正向空间溢出影响。(2)高铁开通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并不是一次性释放出来的,存在一定的延续性和滞后性。(3)高铁开通对农民工资性、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有利,但是对于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不利。(4)更高运行速度的铁路对农民收入提升作用更为明显,同样说明铁路提速可以提高农民收入;普速列车班次与高铁班次互为补充,可以有效满足农民差异化的出行需求,对农民收入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5)高铁开通可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大“经济蛋糕”,通过涓滴效应,显著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高铁开通也可以显著促进异质性乡村劳动力转移,使农民获得更高的收入。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县域高铁网络。应重点以区域高铁枢纽为中心,加大时速250公里左右的区域联络线和时速200公里城际铁路的建设力度,完善县域高铁网络,进一步提高县域高铁覆盖率。(2)适应市场需求,完善铁路运营方案。应继续落实浮动票价政策,经济欠发达的县级地区动车组票价可以适度优惠折扣;在重点发展高铁的同时,仍要保留部分普速列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新建设铁路上也应开通少量普速列车班次。(3)各县级地区要实行差异化发展战略,充分放大高铁红利。已开通高铁的县级地区,应充分发挥高铁的纽带作用,加强与区域中心城市的联系,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引进相关产业和人才;未开通高铁的县级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其他交通设施,加快融入高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