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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论文主要在刑法学和犯罪学上研究抢劫犯罪在老挝首都万象的情况,包括抢劫罪的犯罪构成研究、犯罪人研究、被害人研究和犯罪对象研究。研究数据的收集是由100份关于抢劫罪的问卷作为基础样本,并采访一些重要的政府官员,其中包括警察、检察官和法官。在完成数据收集统计之后,接着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时间周期是从2010年的7月至10月。研究发现,发生在老挝首都万象的抢劫犯罪活动,极大多数是发生在偏僻、黑暗的公路,犯罪时间主要集中在下午四时至七时;使用无牌照的摩托车进行抢劫占了这些犯罪行为的一半。研究表明,主要易受抢劫的目标是个人随身携带的袋子。研究还表明,引起抢劫犯罪的主要原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是,几乎所有的抢劫犯罪行为人都是年龄18至25周岁的青年男性,受教育程度低,没有很高的劳动技能,也没有任何专业技能,对法律的认识有限,而且很多都是累犯。外部因素是社会经济的因素,由于社会发展程度低,形成大量失业、赌博、吸毒的人群,这些人或是出于自身、家庭经济状况的窘迫,或是受到他人的教唆,或是花钱大手大脚入不敷出,就实施了犯罪行为,而抢劫行为在这之中又占了很大一部分。此外,还有一定的法律原因。老挝国关于抢劫犯罪的处罚力度不够。比起财产的损失,因抢劫行为引起的对生命权、健康权的侵害更值得处罚。本文在最后还提出了一些方案以解决上述问题:民众提高公共意识,政府官员提高对犯罪问题政治对策的关注;在社会方面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对社会弱势群体和有犯罪前科的人员进行培训,提供工作岗位和工作机会;刑事政策上加大对累犯的刑罚处罚。所有这些政策一起运用,以达到逐步减少犯罪、保障社会安全有序、保护公共和个人的财产、维护社会文明和正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