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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因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了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殊家庭结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存在客观劣势:从家庭养老角度看,经济支持资源匮乏,生活扶助、精神慰藉不足等先天因素使其成为风险抵御能力最弱的群体;从社会养老角度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养老产业发展滞后等因素又加剧了他们的养老困难。随着疾病、事故等高风险事件的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失独的风险。较之其他老年群体,失独老人不仅要承受子女死亡带来的巨大精神痛苦,更要面对老年体力不济时无子女扶助的实际困难,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丧失,使得他们的养老问题更加严峻。截止2012年,我国失独家庭至少有100万户,且每年以约7.6万户的数量增长;1975年至2010年间,我国共有2.18亿个独生子女家庭,在15至30岁这个年龄段,独生子女死亡率至少为0.4‰,也就是说在二三十年后,会有一千多万人在25岁之前离世,会产生一千万个失独家庭、两千万个失独老人,这些数据就表明失独家庭的产生已不再是个别问题,而是一个影响中国社会发展的问题。在我国,人口基数较大、人口数量较多的历史国情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政策仍有继续实施的必要。但是,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困境受多方因素影响,但归根结底是因其原本依靠的家庭养老缺失,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体系又不健全。因此,如何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完善政策扶助和保障制度,确保失独家庭摆脱养老困境就成为本研究中最主要的内容。本研究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依附理论、社会支持理论及家庭生命周期理论为理论支撑,通过系统阐述失独家庭形成的宏观背景,梳理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研究现状,列举现实数据以及访谈资料,详细、深入的分析和描述了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困境:经济状况窘迫、政府扶助水平低、许多失独老人被排除在扶助范围外;社会保障程度低;医疗、卫生资源少;生活照料匮乏、精神慰藉无着、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差等;从政策、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多个角度,深层挖掘失独家庭陷入养老困境的原因: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制度不完善、失独老人养老保险制度缺失、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缓慢等。最终,有针对性的提出失独家庭摆脱养老困境的对策建议,如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增加失独家庭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由国家财政负担失独家庭部分养老费用、构建失独家庭养老机构、构建社区照顾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