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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十慈善”的大背景下,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已经成为公益慈善领域的一种新兴方式。作为网络和信息高度发展的产物,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主要借助于网络平台完成,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许多明显的优势。然而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目前有关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的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仍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受制于网络虚拟性的特点,众筹项目的真实性难以衡量,加之网络平台和主管部门对众筹项目的监管存在漏洞,网络骗捐、诈捐事件层出不穷,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本文将围绕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对其主要问题进行探究,并结合个人的独立思考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本论文的研究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的发展背景和研究意义,以及在此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等,为后续的论述提供理论基础与研究方向。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众筹、公益众筹以及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的含义和分类,并给出本文对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的定位,即虽属于私益筹款但具备公共性的特征。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我国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的运行现状,包括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项目的运行流程,求助者、公益众筹平台和捐赠者三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对比分析总结目前我国有代表性的众筹平台风险自控举措,最后利用问卷调查发现大众参与者对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的认识和评价。第四部分阐述了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立法方面的缺失,没有专门且具体的法律规定约束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行为;二是相关主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模糊,针对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的监管责任不清;三是众筹平台未担负起严格审查众筹项目、全程监管款项流向和使用情况的责任;四是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的主体双方参与行为随意性过大;五是整个社会的监督力量薄弱。最后,文章第五部分主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应建议和举措,主要对策有:一是从法律角度明确界定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行为和各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追责机制;二是主管部门发挥引导监督作用,协助平台管理众筹项目,提高诈捐、骗捐等违法行为的成本;三是加强众筹平台的自我约束,从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众筹项目,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四是从求助者和捐赠者双方角度,规范两者的参与行为;五是联合非政府组织和新闻媒体,创造有利于个人求助类公益众筹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