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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的大规模迁移流动是我国当前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主要特征。人口的迁移流动加快了我国城镇化的进程,构成了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最重要的力量。但是现阶段的人口迁移流动具有非永久性,降低了城镇化的质量。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指出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着重指出要解决流动人口城镇化的问题。另一方面,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迁移流动的一种趋势。而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迁移才是人口真正实现城镇化的标志。目前学界对流动人口个体迁移的研究已经日臻成熟,而对流动人口家庭迁移的研究却处于起步阶段。在中国特色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等的影响下,我国的家庭迁移呈现出分阶段的特点,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家庭成员由迁出地到迁入地未定居的阶段,迁移家庭在城市定居的阶段。已有研究大多注重于第一个阶段,而第二个阶段才是真正实现家庭成员市民化从而提升城镇化的关键。本文主要聚焦于流动人口这一群体,从家庭迁移的角度出发,并在推拉理论、人力资本迁移理论、新经济迁移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个人、家庭、迁入地和迁出地四个方面的分析框架。由于在家庭迁移中,年富力强的先行迁移者拥有主要的话语权,因此本文的个人因素指代的是先行迁移者的个人特征。然后,运用二项逻辑回归方法,全面分析了影响家庭迁移两个阶段的因素:以个人迁移为参照,分析了影响家庭成员从迁入地到迁出地的因素;在家庭迁移样本中,以不在城市居留的家庭为参照,分析了影响迁移家庭在城市长期居留的影响因素。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验证了家庭迁移这一人口流动迁移的趋势,且发现迁移家庭在城市居留意愿比个人迁移强烈。(2)在家庭决定迁移的阶段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在迁入地所拥有的社会保险因素、迁出地的地域差异影响作用比较大,户口性质、耕地、迁出地的社会保障的影响较小;而在迁移家庭决定居留阶段,也存在迁出地的地域差异,而先移者的教育程度、家庭因素、社会保险、迁入地的住房状况等的因素的影响都有所增大。(3)家庭的劳动力素质水平,户籍、土地、社会保险制度是影响家庭居留城市的最主要限制因素。最后,根据以上分析结果,提出促进迁移家庭市民化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