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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工业高速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却也是层出不穷,其中最显著的当属环境问题。以前的环境问题也只是在各自区域内表现出来,而此次的“雾霾”却是席卷全国,南方城市都不能幸免。由此也能看出,环境保护的问题不能再是专家呼吁一下,地方改动一点了,而是要全民行动起来,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在现实中,通常是影响范围广大的环境污染案件才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像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而对我们生活周边的与我们密切相关的环境的污染问题,我们却常常忽视。像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居民的生活环境及室内的居住环境,我们身处其中,这些环境时刻在影响着我们,而如果这些环境被污染了,致使我们遭受了损害,我们该适用什么法律来维护自身权利呢?本文以几个案例引出实践中对此类非典型环境污染案件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总结出争议焦点,然后进行分析,最后得出对这类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