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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实验通过测定醌类化合物对人体重要的I相代谢酶羧酸酯酶的亚型酯酶2的水解活性的抑制作用,来对羧酸酯酶2(hCE2)所代谢的药物与醌类化合物之间的药物-药物彼此之间的作用以及中药-药物间的彼此作用进行探究。并针对抑制作用较强的金丝桃素和紫草素进一步研究,达到临床用药时的减毒增效等目的。从而为临床制定新型联合用药策略,保证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提供理论依据。方法体外选择pH值为7.4的I相代谢缓冲液,其中含有人肝微粒体(HLM),对人体内生理环境进行模拟在37°C孵育条件下进行酶促反应,然后加入荧光底物和抑制剂发生水解反应,通过二甲亚砜(DMSO)来替代抑制剂充当阴性对照,然后利用高效液相色谱仪以及H1多功能混合酶标仪对产物的荧光强度进行测定,最终计算得到酶的残余活性;阳性对照选择的是广谱的强烈抑制剂双(对硝基苯基)磷酸酯。然后更深层次的抑制动力学实验测定不同醌类化合物对hCE2的抑制类型、半数抑制浓度(IC50)和抑制常数(Ki)。通过细胞荧光成像实验验证紫草素及金丝桃素的抑制作用在活细胞内的强度。并通过体内-体外外推法(IV-IVE)对两者的体内用药风险进行预测。结果以荧光素二乙酸酯(FD)为底物的初筛发现苯醌类辅酶Q10、蒽醌类化合物中的大黄酚、大黄素、大黄酸、芦荟大黄素、大黄素甲醚,甲基异茜草素对hCE2无显著性的抑制作用。而蒽醌类的金丝桃素、茜草素、羟基茜草素、美决明子素、芦荟苷;萘醌类化合物胡桃醌、紫草素、维生素K1却展现出对hCE2不同程度的抑制活性。其中蒽醌类金丝桃素、茜草素、羟基茜草素、美决明子素、芦荟苷对hCE2的水解活性的IC50分别为:0.89±0.142μM、80.40±0.213μM、26.40±0.318μM、86.89±0.245μM、23.10±0.318μM。萘醌类中,胡桃醌、维生素K1及紫草素的IC50分别为41.93±0.323μM、42.66±0.421μM、7.210±0.596μM。进一步使用另两种hCE2底物测定金丝桃素与紫草素对hCE2活性的抑制作用强度,其中荧光底物NCEN的所测定的IC50分别为:26.6±0.262μM、43.3±0.742μM。以临床药物伊立替康(CPT-11)为底物时所测定的IC50分别值为:108.7±0.253μM、220±0.163μM。结合三种底物的测定结果,金丝桃素对hCE2水解活性的Ki值分别为:1.57μM、21.9μM、55.6μM;紫草素对hCE2水解活性的Ki值分别为:9.43μM、42.9μM、250μM。以FD和NCEN为底物时,金丝桃素呈现非竞争型抑制,而以CPT-11为底物时,则为竞争型抑制。然而,以三种底物所测定的紫草素的抑制类型均为非竞争型抑制。此外,细胞实验证明两种醌类化合物可以明显抑制活细胞内的hCE2活性。而体内预测可知,金丝桃素与紫草素均可以使三种底物的体内药时曲线下面积(AUC)值呈现不同程度的增加。结论相比于大黄素型蒽醌,萘醌类、茜草素型蒽醌类及二蒽酮类化合物对hCE2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其中金丝桃素及紫草素具有更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结合三种底物所测定金丝桃素与紫草素对hCE2水解活性的Ki和IC50时,可知金丝桃素对hCE2的抑制作用比紫草素更强。而且两者的抑制作用在活细胞中依然存在,并具有较高的体内药物-药物间相互作用(DDI)风险。结合研究报道的金丝桃素与紫草素在人体肠道内的最大浓度,所得推论:两者皆属于hCE2的强抑制剂,能够对肠道内hCE2起到一定的影响,使其水解活性受到抑制作用,从而对CPT-11服用之后通过hCE2水解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活性产物SN-38大量蓄积在肠道内而导致的延迟型腹泻副作用起到一定的减缓效果。不仅达到协同抗肿瘤效果,而且还能减轻服用CPT-11后的延迟型腹泻的症状。同时对两者在体内的用药风险进行预测,对药物联用时的安全剂量做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