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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生活空间遭到挤压,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噪音问题。楼下的冷饮店、街边的KTV、酒吧所排放的震耳欲聋的噪音让人们饱受困扰。面对这样的情况,大多数人选择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抗争,但由于目前我国相关领域的立法落后、理论研究不足,导致人们在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后更加得不偿失。为了调息止纷,促进社会和谐,也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实现法律的价值,本文认为,统一相邻噪音侵害案件的司法判定标准,研究相邻噪音侵害的体系化处理方法已刻不容缓。本文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结合一典型案例来进行说明。全文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相邻噪音侵害导论”,概念是研究、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本文将借助德国民法上关于不可量物侵害的规定,从不可量物侵害的普遍特性中提炼出同样属于不可量物侵害的相邻噪音侵害所具有的独特性质,以此来科学的界定其概念。第二部分“相邻噪音侵害的认定”,相邻噪音侵害的认定标准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相邻噪音侵害的核心。国外有关相邻噪音侵害的认定标准以“过度性”说为主,对我国相邻噪音侵害认定标准的完善深具借鉴意义。相邻噪音侵害的本质就是权利冲突问题。而权利冲突从实质上来看就是利益的冲突。因此想要认定相邻噪音侵害就必须运用到利益衡量原则。此外,公民的容忍义务从受害者的角度来认定行为是否构成相邻噪音侵害,也就决定了公民在何种程度内有义务对噪音无条件的忍受,何种情况下可以请求法律予以救济。第三部分“相邻噪音侵害的法律救济”分为物权请求权以及债权请求权,具体的救济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和赔偿损失。在实务中应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救济还要参考行为的“当地通行性”和“不可避免性”以及利益、价值因素来做决定。最后一部分”相邻噪音侵害补偿请求权”,笔者认为鉴于我国立法上的漏洞,有必要赋予被害人补偿请求权,以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通过本文的研究,在实务中可以准确认定相邻噪音侵害,也可以对因相邻噪音侵害而导致的损害结果予以法律上的救济。但是若要完全彻底的解决这一问题,则需要更多有识之士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