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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需要诸多治理工具的有力支撑。当前,我国正在全力实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而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系统能否有力推动国家治理功能的实现?这仍然缺乏系统性经验证据予以证实。这极有可能促使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治理效应产生质疑,因此有必要证实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系统具有治理功能。然而,该系统可能只有在特定的情景状态下才能发挥实质性作用,即它具有状态依存性。有鉴于此,结合情景因素探究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治理功能,这不仅有利于厘清其治理功能的实现机理,而且可以增强国家治理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本文通过梳理我国政府会计制度的变迁历程,试图弄清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与国家治理关联的理论脉络图谱,亦可探究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系统运行的基本规律。并结合制度背景因素,试图从多个侧面厘清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治理功能的实现机理,从而为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治理的有效性研究提供理论支撑。本文通过理论剖析和实证检验,得到以下研究结论:首先,运用制度分析法对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会计制度的变迁与演进逻辑进行探索。研究结果表明:政府会计信息披露规则的更迭与演进是渐进性适应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会计规则的变革都是依据当时历史环境的变化以有效回应社会治理需求为目标。但当前的政府会计改革面临诸多制度性约束,只有对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系统进行有效变革与重构,才能寻求国家治理结构的成功转型,而这可借助国家治理有效性五维度模型构筑的分析框架进行系统性设计。其次,为了验证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民生治理功能的实现机理,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对于民生改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政府会计信息公开程度越高,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状况也会越好,而且其影响既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又具有较长的持续性,其总体影响程度呈现倒“U”字形状。同时,省委书记变更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强化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对民生改善的作用,但省长的变更并不能起到这种作用。再次,为了验证政府会计信息披露腐败治理功能的实现机理,本文实证检验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对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影响及官员法律背景的作用。结果表明,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确实可以抑制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相比没有法律背景的地方主政官员而言,具有法律背景的官员(省委书记)能够强化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对腐败的抑制作用,但具有法律背景的省长并未起到类似的作用。最后,为了验证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环境污染治理功能的实现机理,本文考察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影响。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上年度会计信息公开程度会影响本年度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规模,但政府当期的会计信息披露并不影响当期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规模。随着财政分权程度的提高,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规模会随之下降。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变量与财政分权变量构建的交叉项置于模型中发现,财政分权的程度会抑制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正向影响。进一步地,基于区域划分的视角构建回归模型可以发现,相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财政分权抑制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正向影响在东部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