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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源远流长,可以说对非婚同居现象的研究和思考一直是一个兼具多学科意味的命题,法学、人口学、社会学等都有涉及。单就笔者所钻研的法学领域而言,已有的立法例皆呈现出反射性立法的特点,法律体系是在新的社会趋势被广泛接受的情势之下萌生的,这也为法律在现代生活中的缺位提供了解决的途径。 近年来非婚同居现象世界范围迅猛发展,成为现代人的一种家庭模式。囿于传统的道德观念及婚姻的价值取向,我国法律对非婚同居行为采取的主体态度是回避,对非婚同居行为的民法调整极为零碎,未能通过系统化的立法对非婚同居进行有效的、合理的法律规制。 然而,非婚同居作为男女两性间的一种新的生活共同体,因其存在的普遍性以及家庭观念的不断发展变化,社会将其看作是一种新的家庭关系形式,法律对此也应及时作出回应。 本文拟从非婚同居的涵义切入,通过对非婚同居的性质等问题的分析,结合国外相关立法对非婚同居立法规制的相关问题加以研究,并对如何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非婚同居立法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