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日益突出,已严重危及到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健康,成为各界最为瞩目的焦点。长久以来,我国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上一直采取行政手段较多,在税收法治方面通过车船税、资源税等小税种作为主要途径,但效果不佳。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经过近2年的深思熟虑以及征求各界广泛意见后,201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宣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的制定和排污费改税的实施为我国在防治环境污染问题上给予了新的机遇。本文第一章简要叙述研究目的、意义以及研究方法。为了突出反映论文的实践意义,走访延吉市环保、税务、主要排污企业等单位,对延吉市的环境污染状况和主要排污企业近三年的排污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本文在第二章结合图表的方式,较清晰地介绍了调查内容并分析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排污条例》)对延吉市环境保护工作所产生的影响,探讨治理环境问题"费改税"的意义。《排污条例》作为之前我国唯一一部防治环境污染的行政法规,为我国治理环境问题上起了重要作用,但其法律地位低、行政干预严重、执行力度弱等弊端也说明了我国在环境污染问题上必须走"费改税"道路的必然性。第三章第一部分根据经济和法律两个层面阐述了我国《环境保护税法》产生的背景,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要求经济与环境必须相辅相佐,共同发展和进步;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既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的表现,同时为我国更好地治理环境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第二部分,首先分纳税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税负、税收优惠以及征收管理五个方面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我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内容并作简要分析,其次根据延吉市的环境状况对《环境保护税法》进行预期评价。最后,结合延吉市环境的实际情况出发,发现普遍存在的需改进的问题,即以农村污染、汽车尾气和《环境保护税法》相关条例或解释的补充等问题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