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强制执行机关

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riz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鉴于完善我国强制执行理论的迫切需要,笔者选定了民事强制执行机关作为自己论文的题目,拟从四个方面论述民事强制执行机关制度。 第一部分民事强制执行机关的性质与职能。科学、合理地设置一项制度的前提是要对其性质和职能有准确的界定,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执行难”和“执行乱”现象的产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也在于,长期以来对民事强制执行机关的性质和职能认识不清或不准确。本部分通过分析民事执行权和民事执性行为的性质,得出了如下结论:从性质上而言,民事执行机关应是司法机关,而不是行政机关。就职能而言,民事执行机关主要是通过采取执行实施行为和执行裁判行为,达到保护私权,维护裁判的权威和国家法律秩序的目的。 第二部分各国民事执行机关比较研究。要改革就要有借鉴,要借鉴就先要有学习和了解。为借鉴世界各国民事执行机关设置的成功经验,本部分通过考察大陆法系的法、德、日三国和英美法系的英、美两国的民事执行机关的设置,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世界各国民事执行机关设置的普遍规律和成功经验,以便为我国民事执行机关的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三部分我国民事执行机关的设置及其弊端。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执行机关的规定存在诸多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的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成为产生“执行难”和“执行乱”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具体而言,我国法律关于执行机构的规定存在以下主要弊端:1、“审执”并未真正分立;2、职权主义色彩过于浓厚;3缺乏权威性,效率低下。 第四部分我国民事执行机关的改革。民事执行机关的设置是否科学与合理决定着整个民事执行工作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所以,执行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执行机关制度。本部分在确立我国民事执行机关改革的原则的基础上,从执行机关的具体设置、执行权的具体配置、执行机关和执行人员的职责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改革的探索,提出了改革我国民事执行机关的初步方案。
其他文献
司法权与行政权是行政法学研究的核心。行政裁量是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依法行政的难点问题。行政裁量的不断扩张是现代公共行政的共同趋势,同时行政裁量又是一种容易被滥用的权力。为保护公民权利免受行政裁量的侵害,各国纷纷采用各种措施和手段来制约行政裁量。大量而宽泛的行政裁量的存在是现在行政法的一个不争事实,行政执法主要是通过行政裁量活动实现的。现代社会对行政机关提出的是积极进行行政裁量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真石漆是一种外形酷似大理石的装饰涂料,该废水具有悬浮物含量高,废水COD浓度高,处理难度大等特点.真石漆废水一直制约着真石漆生产行业的发展.文章中通过板框过滤,混凝沉淀,
行政立法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产生和存在是社会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国外,法律的成本效益分析研究被广泛适用于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各个法学分支学科,行政法
本文旨在通过对不动产证券化法律实质的研究,提出构建我国进行不动产证券化的法律实现形式——不动产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建议。不动产证券化以其精妙的结构和独特的功能,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