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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起,酝酿十年之久的《港口法》正式实施。通过新一轮的港口体制改革,交通部和地方双重领导体制下的港口港务局基本上都改制为港口企业集团,成了《港口法》规定的管理相对人,由管理者变为了被管理者。本文主要研究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和《港口法》的颁布实施,对改制后的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绩效的影响。与广州港集团情况相似还有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宁波等地的港务集团,它们同样面临着《港口法》实施后,长期以来形成的港口业行政性垄断的制度基础不复存在的新局面,这几家大港务集团的发展影响着整个中国港口业的发展,本研究的结果对于这类港口企业的绩效影响分析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研究通过查阅文献和专家访谈,从组织结构、组织承诺、外部政治环境三方面入手,探讨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和《港口法》的颁布实施对广州港集团的财务绩效和港口营运绩效所带来的影响。本文采用线性结构方程建模的方法,根据所提出的理论假设,构建了本研究的LISREL理论模型,并设计相应的调查问卷和量表。其中外界政治环境量表和港口营运绩效量表是针对本研究的特点根据文献和资料分析编制而成,港口营运绩效量表中加入了文献中没有论及的港口通过能力建设的内容。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采集数据,将所得资料用SPSS11.0和LISREL8.3软件来分析处理和检验研究假设。 本研究主要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经过实证分析,所提出的结构方程模型可以通过验证,提出的研究假设成立。 2.广州港集团的的组织结构呈现较强的集权化倾向,员工对组织和组织目标的认同程度不高,却有较高的留职倾向。组织结构方面的实证分析说明,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和《港口法》的颁布实施对广州港集团的企业绩效有轻微的负面影响。 3.外部政治环境变化中企业核心资源圈占、企业经营决策效率的约束、地方政府的投入和制约三方面的变化均对广州港集团的企业绩效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其中以企业核心资源圈占的影响最大。 4.港口通过能力建设是衡量广州港集团港口营运绩效最关键的指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