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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产业,是人类生存中物质资料的重要来源,农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状况。但由于农业与生俱来的弱质性,仅靠其自身的积累及较低的发展水平很难得以有效发展。因此,世界范围内普遍实施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其中政府对农业实行的财政补贴是卓有成效并得到广泛认可的。 但长期以来,无规则、无秩序的补贴影响了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扭曲或损坏了贸易各国的利益。因此,经过艰苦谈判,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了《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该协议对各国实施的各种农业保护措施加以规范。经过长达15年的漫长谈判,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因此,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要求。 而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带有计划经济的明显痕迹,同时又主要是在封闭经济体系下形成的,因此,存在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所以,如何在WTO《农业协议》规则范围内规范、加强我国对农业的财政补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笔者通过查阅大量资料来了解我国财政对农业的补贴这一政策产生的背景及发展历程,对该政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本文介绍了我国农业补贴存在的原因及现状,并根据WTO《农业协议》的规则详细评述了其与规则的差距。最后,在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农业补贴的建议和相关措施。如能对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帮助作用,则是本篇论文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