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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秽色情犯罪是一种传统的犯罪类型,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产生和广泛应用,网络犯罪活动迅速泛滥,成为目前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处在网络时代这样一个背景下,网络空间中的淫秽色情活动成为一类新型的犯罪现象,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而且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讨论的。全文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国内外对淫秽和色情含义的不同理解和法律规定,分析了在实践中把握淫秽色情的原则和标准。淫秽色情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阶段后才产生的一个问题,各国由于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民族、宗教信仰等不同,对于淫秽色情的看法和态度也各不相同,本文考察分析了各国立法上的不同规定,然后分析了在实践中把握淫秽色情的两个原则;其次,概述了网络淫秽色情的产生背景和发展状况。网络淫秽色情是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而出现的,随着网络的广泛应用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网络淫秽色情的形式也得到不断翻新。第二部分,针对网络淫秽色情犯罪活动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展开论述。首先,分析了网络淫秽色情活动带来的若干法律问题,网络的全球性带来的犯罪地如何认定等司法管辖问题,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的取证、证据保存和证据效力问题,立法的不足和滞后所带来的定罪量刑问题,以及由于各国网络淫秽色情犯罪立法差异带来的司法协助难的问题。其次,分析了网络淫秽色情活动中可能触犯和涉及的刑事罪名,针对网络空间中的淫秽色情活动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卖淫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诈骗罪以及利用互联网进而在现实中实施的强奸、聚众淫乱、敲诈勒索、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等犯罪各种情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最后,重点分析了网络视频聊天中的淫秽色情法律问题。色情视频聊天(俗称“裸聊”)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淫秽色情形式,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裸聊”行为在刑法上如何定性、能否将裸聊行为犯罪化、打击犯罪过程中如何保护公民权利等都是目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由于立法规定的不足,对于裸聊行为如何定罪,目前尚未达成较一致的观点。本文认为,尽管在裸聊的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互相传播淫秽图片、淫秽小说等淫秽物品,但是,裸聊属于一种通信行为,是不符合淫秽物品的范畴的。对于聚集多人集体裸聊的,本文认为,由于其不具备现实接触性,所以不符合传统的聚众淫乱罪的构成。由于网络的特性,对于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色情视频表演的,符合我国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犯罪构成。最后,从犯罪化的必要性、性自由权利的法律保护与必要限制和公民权利的保护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不宜将裸聊行为单独入罪。最后,从法制、道德、技术、教育等多方面分析如何打击和预防网络淫秽色情犯罪。针对网络淫秽色情活动的猖獗,及时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专项行动是十分不要的,近几年我国开展的专项打击行动迅速有效的减少了网络空间的淫秽色情信息,净化了网络空间。网络淫秽色情的泛滥,反映了社会道德水平下降和弱化、网络文化建设的缺失和滞后以及我国性教育的严重不足,所以,道德文化建设以及性教育工作需要重视和加强。另外,采用有效的分级和过滤等技术控制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也是一种十分有效和必要的手段。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现象,网络空间的淫秽色情活动对传统法律规定带来严重的挑战,目前的立法规定显得十分滞后,针对我国目前刑法中关于淫秽色情以及相关犯罪的规定中存在的法律漏洞,急需加强立法予以完善。另外,还需要从各方面严格互联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