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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始试点发展,到2012年数量达到93家,为数量庞大、得不到充足金融服务的"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促进了合肥市经济发展。但随着经济的下行,金融政策限制及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快速发展,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陷入了发展的困境,经营风险逐渐增大,业务经营越来越困难,自2013年开始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开始不断减少,2016年只剩68家,同时业务经营规模增速也趋于放缓。在经营状况恶化的严峻形势之下,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反思,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一是业务经营范围扩大,除了小额贷款业务,合肥市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还开展了一系列新业务,包括信托代理、保险代理、票据贴现和资产转让等。二是业务经营区域拓展,合肥市多家小额贷款公司突破业务经营的地域限制,开始在注册地全市或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三是贷款客户开发渠道多样化,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突破了自主开发客户的单一模式,积极开展与第三方的合作,包括渠道方、银行和商场等。四是贷款业务担保方式多样化,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除了保证人、担保公司、房产等担保方式外,还开发了应收账款、票据、POS机销售额等新型担保方式。五是资金来源渠道创新,在"只存不贷"的政策限制下,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私募债、大股东定向借款等渠道为公司注入大量资金。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创新和探索赢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为合肥市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但是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信用贷款业务发展不足,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发放规模极低,对"三农"等缺乏担保物的贫困人群扶持力度还远远不够,未能很好实现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初衷。二是客户定位偏离,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对象的选择上,更倾向于有抵押物的小企业,而小企业在众多借款人中贷款风险最大且额度最高,容易导致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集中。三是经营成本增加,随着诉讼案件的增加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诉讼成本逐年递增,而"营改增"试点的实行在本质上也未能有效降低税收。四是贷后风险监管不到位,在制度、人员及抵押物等方面的监管还不足,公司贷后风险巨大。五是逾期贷款清收难度大,强制性的贷款收回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影响很大,措施难以施行,而非强制性的收回措施又会造成还款日的拖延。六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2015年合肥有6家小额贷款公司被停业整顿,10家小额贷款公司被取消试点资格,无一例外在公司内部治理上都存在很大的问题。基于上述分析,本文通过借鉴佐力科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经验,并结合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建议。第一,促进贷款业务全面发展,尤其是信用贷款的发展;第二,回归"小额、分散"的客户定位,坚持通过发放小额贷款来分散风险;第三,加强贷款的风险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第四,健全公司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第五,加强业内相互交流,实现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