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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环境条约的迅猛发展,国际环境法中出现了一种特有的促进履约的新机制——遵守程序。近年来,遵守程序在多个国际环境条约体系下建立,被认为已经成为国际环境法发展的一个新趋势。遵守程序在各个国际环境条约中的内容有所差异,但基本设计思路是大致相同的,即都是由专门成立的一个机构负责对不遵守相关条约义务的情形进行审查,判明是否存在不遵守的情事及不遵守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对待被查明的不遵守的缔约方,以最终达到促进条约遵守的目的。目前,国内对这种履约机制的研究还处于比较初始的阶段,主要是把它作为国际环境立法的一个新趋势或新特点简单地予以介绍,一般点到为止。本文对这种履约机制展开初步探析,以期引起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更加深入、全面的研究。第一部分“遵守程序的产生和发展”,首先分析遵守程序产生的原因,认为国际环境条约之所以建立遵守程序是因为国际环境条约的遵守有重要意义,然而缔约方在自觉履约上却缺乏足够的利益驱动力,促进履约的传统方法在国际环境法领域也存在某些局限,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新的程序和机制来促进国际环境条约的遵守。其次介绍遵守程序的发展概况,即分别回顾遵守程序在各个国际环境条约中建立的进程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对建立遵守程序的指导工作。第二部分“遵守程序的内容”,首先介绍遵守程序的机构安排,新设立的机构——履行/遵守委员会与条约原有的机构——缔约方大会/会议和秘书处各自怎样组成,分别履行哪些职责。其次从程序的启动、对不遵守的判定到对不遵守的反应,逐步探讨遵守程序的具体运作方式。最后,介绍遵守程序对其适用范围的规定,即对哪些义务的不遵守可以适用遵守程序,并涉及对遵守程序与争端解决程序关系的规定。第三部分“对遵守程序的评析”,首先以前文对遵守程序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内容的探讨为依据,总结、分析遵守程序在制度建设上的一些特色,进而通过对国际环境条约几个特点和遵守程序对此的适应性的分析,指出遵守程序是一个适应国际环境条约特点的履约机制。最后的“结论”着重阐明遵守程序在国际环境法上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遵守程序还有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