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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所实行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就已经形成,以往经济属于计划经济,在当时,计划经济全面推动了国家建设与发展。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在提出新城镇化发展政策后,逐渐显现出现有制度的不足与缺陷,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基于这种情况,对国内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予以重新审视与变革极为有必要,以确保土地征收制度能够与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之需相适应。但是现阶段,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并未对以人为本加以充分考虑,该现象的出现有其固有的历史发展背景,当前我国实行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在上个世纪中期就已经形成,我们称其为计划经济时代,该阶段对确保国家建设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现有征地制度所存在的不足与缺陷逐渐显现出来,这就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基于以上问题,本研究阐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海南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首先,系统性分析本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背景,以为本文章的开展做铺垫;其次为相关概念的界定,具体阐述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内涵;再次,论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现状与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具体包括:海南省征地补偿原则中存在的问题、海南省征地补偿范围中存在的问题、海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海南省征地补偿方式中存在的问题;第四,对吉林省、上海市征地补偿成功经验予以借鉴,以此获得现有的土地征收补偿启示,从而不断完善海南省征地补偿制度;第五,提出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相关完善措施及建议,具体为:对海南地区征地补偿范围予以不断拓宽、提升海南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多元化土地补偿制度的实施等;最后为本论文的结论。本研究对现阶段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系统性分析,在对海南省征地后的农民补偿情况进行介绍,存在很大地域局限性。笔者希望能够在今后研究学习中,对土地征收后的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以确保其能够在具体实践中具有更为明显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