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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引言部分主要论述了本论文的选题背景以及意义,论文的写作目的以及论证思路和结构。正文部分由四章组成。第一章首先介绍了我国的公务员招录制度。与西方一百多年的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发展的时间相对短暂。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刚刚建立,制度还不完善,运作也不是很规范。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在市场经济初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处于初级阶段的环境下建立起来的,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公务员制度逐渐地趋于完善。特别是2006年,《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更是在我国公务员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公务员招录制度的范围较广、参与的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存在问题较多,本章将作重点介绍。第二章主要分析我国公务员招录中存在的歧视性问题。与一般的就业歧视一样,在公务员招录中同样存在着大量的歧视性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年龄歧视、学历歧视、地域歧视、党员非党员歧视、性别歧视、乙肝歧视等等。本章将对我国公务员招录简章进行大量的分析,通过大量生动的案例,全面地展现我国公务员招录中存在的歧视性问题,并对这些歧视性问题进行系统地分析。第三章主要从法理学的角度对公务员招录中存在的歧视性问题进行分析。人生来就是平等的,公民有平等就业权。每个岗位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是除了从事这个岗位所必须具有的条件外,别的限制性条件就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从人权角度而言,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平等就业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公务员招录中的歧视性问题,不仅造成了公民之间的不平等,而且还侵犯了公民的人权。此外,本章还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来阐释这些歧视性问题。从法理学的角度对这些问题展开分析,可以找出这些歧视性问题产生的根源,对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更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第四章主要阐释了消除公务员招录中存在的歧视性问题及其现实意义。针对公务员招录中就业歧视的特点,应构建一个完整的反就业歧视机制,明确政府责任。公务员招录中存在的歧视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公务员招录的公正性,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们将加强立法,完善公务员制度,健全公务员队伍的准入机制,并借鉴西方国家反就业歧视的经验。消除公务员招录中的歧视性问题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语部分,总结全文,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