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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经验、人才储备等方面实力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主动走出国门,到国外去寻求并开拓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于2000年及时提出了“走出去”的发展战略,鼓励中国企业积极走出国门,开辟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到国外投资,如何更好的促进对外投资,规避其所面临的政治风险这一问题日益突出。同发达国家的海外投资保护制度相比,中国关于海外投资政治风险防范的立法显得非常滞后,尤其是在海外投资保险和海外企业权益保护上的法律甚至还是空白。政府对海外投资企业的引导、促进、服务、保护等宏观管理的协调机制不健全,海外投资企业对其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政治风险认识不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大力培养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对政治风险的防范意识,积极加强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e 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简称MIGA)的合作,有效防范和规避对外投资中的政治风险,以更好的促进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本文共三万余字,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其中明确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概念,特征,阐述了中国对外投资呈快速发展的态势,特点,并重点阐述了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所面临的政治风险,以及中国当前在对外投资上所存在的法律上、体制上、自我保护意识上的不足。第二部分为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介绍。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成立于1988年,主要通过承保政治风险和其它投资促进业务鼓励在会员国之间,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进行生产性投资。并创立了代位求偿体制,以该机构为中介,间接解决国际投资争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东道国和外国投资者之间的紧张关系,为促进国际投资流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部分较全面的介绍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产生、组织机构、会员国资格及会员国的加入和退出、投票及表决制度、代位权、共保与分保业务、并重点介绍了机构的三个重要功能,即投资担保,投资促进,投资争端解决。第三部分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优势。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很多方面都具有自己独有的优势,本部分首先阐述了机构相对于海外投资担保制度的优越性,其在服务对象、承保范围、保险能力、争端调解、运用灵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远非海外投资担保制度等单国的狭隘体制所能企及,其发展能力也远非后者所能达到;其次,机构与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等共同作为世界银行集团的下属机构,其能借助集团优势,更为全面的收集各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信息,更好的掌握投资的最新动向,为投资者的投资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其投资促进业务具有系统性、协调性与稳定性的特点;再次,机构在资金、解决投资争端、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等方面,也具有其所特有的优势。第四部分阐述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与中国一些机构目前合作的情况,并提出了中国政府和企业加强与机构合作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