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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河南、海南、浙江三地区之间汉族青少年骨发育差异性,分析其在骨龄鉴定中的意义,并探讨数学模型法在推断骨龄中的应用价值。方法:摄取河南、海南及浙江三地12.00~19.00岁汉族青少年肢体六大关节、胸部及骨盆正位X线片。其中男性852例,河南、海南、浙江分别为427例、182例、243例,女性599例,河南、浙江分别为402例、197例。根据青少年骨发育分级标准对24个骨骼发育指标进行分级,并对河南、海南和浙江三地区青少年骨发育差异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应用数学模型法求得受试对象骨龄,并对其与生活年龄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求得不同地区汉族青少年骨龄鉴定(数学模型法)的“较正值”及校正公式。结果:男性:在12.00~13.00岁(不含13.00周岁)年龄段海南男性青少年骨发育比河南、浙江分别提前1.10岁、1.27岁;在13.00~14.00岁(不含14.00周岁)年龄段海南男性青少年骨发育比河南、浙江分别提前0.70岁、1.37岁,并且此年龄段河南男性青少年骨发育比浙江提前0.67岁;在18.00~19.00岁(不含19.00周岁)年龄段海南男性青少年骨发育比河南滞后0.79岁;在19.00~20.00岁(不含20.00周岁)年龄段海南男性青少年骨发育比河南、浙江分别滞后0.71岁、0.95岁;余年龄段无统计学差异。河南地区男性青少年骨龄鉴定“校正值”为+1.29,校正公式为y1=1.95x0.80;海南地区男性青少年骨龄鉴定“校正值”为+1.76 ,校正公式为y2=1.45x0.93;浙江地区男性青少年骨龄鉴定“校正值”为+1.43,校正公式为y3=2.67x0.68。女性:在14.00~15.00年龄段河南女性青少年骨发育比浙江提前约0.39岁,而在15.00~16.00年龄段河南女性青少年骨发育比浙江滞后约0.37岁,而在18.00~19.00年龄段河南女性青少年骨发育比浙江滞后0.38岁,余年龄段无统计学差异。河南地区女性青少年骨龄鉴定“校正值”为-0.04,校正公式为y1=1.36x0.89;浙江地区女性青少年骨龄鉴定“校正值”为-0.15,校正公式为y2=1.72x0.80。结论:河南、海南、浙江及三地区整体青少年骨发育存在差异性,其“校正值”及校正公式的引入提高了活体骨龄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和结果的准确性。同时本研究结论亦可供人类学、临床医学等有关学科对青少年骨龄评价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