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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袤的互联网信息中,“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发挥信息检索的重要作用,推动互联网搜索引擎行业的迅猛发展。它不仅促进各中小企业的良性竞争,催生“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商业模式,而且也促使各企业获取高额利润。但是,“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发展模式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损害部分消费者以及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甚至是人身危害。“魏则西事件”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对“搜索引擎竞价排名”议论纷纷。魏则西之死与“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关系密切。本文从“魏则西事件”出发,探索“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定义、工作原理、属性研究,引出法律规制的概念、相关学术观点以及意义。在研究过程中,结合法律规制深入分析“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问题,借鉴国外“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相关规定,针对性地获取我国“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发展价值。通过加强立法,加大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力度等方式完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法律规制,深入保障公众权益,实现法治国家下的互联网服务健康稳定发展。本文共分为四个方面:第一方面,“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法律规制相关概述。明确“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定义,介绍、分析、验证了相关的工作原理,对法律规制进行一定阐释,将“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法律属性进行明确,并分析了“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法律规制研究意义。第二方面,我国“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法律规制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立法上,“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称《广告法》)约束不强,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够完善;执法上,相关行政主体对于互联网企业的审查监管职责亟待完善,在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以及医疗行业安全质量的把关上没有落实到位,网络信息服务建设有待完善;广告自律组织建设亟待加强。第三方面,“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国外相关规定及可借鉴之处。该部分介绍美国与韩国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相关规定,并将其与我国“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部分现状进行对比,从中学习与借鉴:一方面我国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算法技术可以借鉴美国的相关经验,综合广告的语法结构与关键词的相关性等因素,另一方面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区分“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自然搜索结果。第四方面,“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法律规制的完善。具体展开为以下几点:第一,加强对“搜索引擎竞价排名中”的立法。统一《广告法》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定性,通过试点地方立法加快制定《互联网广告法》,通过在《侵权责任法》中授予消费者对互联网广告的举报权等方式完善立法。二是行政主体应加大对“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监督规制。严格审查互联网企业广告的经营管理活动,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严格把关医疗行业服务质量,推动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三是加强行业自律组织自律规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广告行业自律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