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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主体观念和主体性思维与消费主义的兴之间的有着内在的关联:消费主义的占有欲望根源于现代主体主客对立式思维方式以及抽象的自我保存意识;消费主义对身份和社会地位的建构欲望则根源于现代主义将原本是社会化产物的“自我”看作一个不依赖于社会和他人的先验主体这样一种抽象的自我理解。消费主义主体有其内在的矛盾。首先,当现代人以自然的认识者、利用者、改造者和控制者的面貌出现并因此而为其无尽的消费欲望提供无限的满足可能性时,它似乎确证了自身对于外部自然的主体地位。但是,主体在否定自身自然生命基础时却反过来将自身还原为劳动与享乐的自然主体,对自然的否定变成了对自然的无尽欲望,从而使得主体变成了抽象欲望的奴隶;对自然的改造必须遵循自然的因果必然性法则,从而使得对自然的宰制变成了自然法则对主体心智的宰制。其次,抽象地自我理解的现代主体似乎摆脱了其身份的社会文化规定,得以通过不同的消费方式自由地建构自己的身份和社会关系以及塑造自己的个性。但是个体的身份已经由其在社会关系尤其是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决定了,消费不过是这种身份的象征和巩固手段;这种表面上似乎是消费所建构起来的个体身份并不能得到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得到承认的只是在这种个体身份背后起决定作用的资本逻辑。再次,消费主义所塑造的个性是虚假的个性,它反映的不是个体内在的品质,而是由社会定义的、遵循着社会等级差异原则的“范例”。在消费主义所建构起来的被资本扭曲了社会关系中,消费地位的不平等取代了生产地位的不平等而成为社会地位不平等的主要表现形式,个体之间始终是一种相互隔绝、相互分化与对抗的外在关系,并被这种关系所奴役。消费主义的扬弃应基于健全的生活主体,其基本维度和基本的规定性应当包括:在与自然相互和解的基础上将面向自然的对象化活动看作是人的一种享受,承担起守护自然、美化自然的责任;在尊重他人自由、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自由交往活动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解、互助和共同发展;努力解除外在的自然和社会强制以及内在的思想观念强制,在与他人的和谐共处中安顿生命的意义。文章最后简要分析了当前中国影响消费主义的社会文化因素,指出在当前中国扬弃消费主义必须继承和发扬自身文化中的优良传统,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