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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虽然同人作品兴起较晚,但其借着网络快速发展的契机,短时间内便形成了巨大的规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同人作品利用在先作品元素创作的这一特性,极易导致其与原作的著作权利益纠纷。我国著作权法又缺乏关于同人作品的具体规范,使得同人作品的创作行为一直游走于合法与违法的边缘,有关同人作品的纠纷与争执不断。因此,将同人作品区分为演绎类与原创类进行作品性质认定,厘清相关法律关系,是解决此类纠纷的重要前提。通过同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理论基础和实务分析,针对我国同人作品著作权存在的现实问题,结合同人作品的基本类型提出解决对策,在完善同人作品相关法律制度的同时,推动知识共享协议的适用,构建多层次的著作权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