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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享受其带来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同时,也势必会带来一系列的基层社区矛盾。作为一名在基层从事多年矛盾化解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每天会面对社区居民之间产生的各类矛盾,有来法律咨询的,也有来请求人民调解的。在城市社区内的居民矛盾数量多、情况杂、芥蒂深、易扩大,传统的由政府直接提供矛盾化解服务的模式在矛盾化解方面已经捉襟见肘,我国力求塑造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包含了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能力的升级。原有的模式效果已不再显著,维护社会稳定的出路是进行社区矛盾化解方式的创新、从源头上减少社区矛盾的发生。目前上海市P区K镇正在实践以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形式从预防、调解等各方面化解可能发生以及已经发生的社区矛盾,社区居民对这种以政府购买公共资源向居民提供特定的公共法律服务的形式的接受度很高,以其独有的优势给K镇的矛盾化解工作带了新气象。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村居法律顾问和社会化人民调解组织等。本文以上海市P区K镇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社区矛盾为研究实例并结合全市的工作情况,以文献研究与现场调研结合、调查数据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日常总结与比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收集有关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社区矛盾纠纷方面的文献资料,归纳总结现有的理论成果的前提上,通过与P区其他街镇及上海市其他区在公共法律服务在矛盾化解方面的经验与做法相比较,厘清旧有的政府直接提供矛盾化解服务的弊端,即行政机关专业度有限、化解方法陈旧、面临行为失范风险和信任危机。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来化解社区矛盾方面的优势。笔者发现,在化解社区矛盾时,带有中立色彩的社会组织的介入,既减少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正面交锋,降低政府工作成本,同时带来了更为人性化及更为高效的矛盾化解服务,促进非政府组织发展,符合新公共服务理论。在此基础上,从政府、社会、市场三个层面总结目前运行过程还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即重视程度不高、缺乏全流程顶层设计,“强政府、弱社会”的局面尚未产生根本性变化,缺乏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文化土壤,公共法律服务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与完善,多种类人才匮乏。探索如何以目前初具成效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有效化解社区矛盾,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的产生、解决刚刚产生的微小矛盾,才能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稳定发展,提出政府在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为居民化解社区矛盾方面还优化措施:深化顶层设计、推动标准化建设;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组织和社会参与的文化土壤,培育多种类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功能及市场营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