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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是指运动员在达到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要求后,按照等级制度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通过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审批通过,被授予相应等级运动员称号的一项制度。运动员技术等级制是我国体育事业的基础制度之一,在及时肯定运动员竞技能力、激励运动员提高技术水平、鼓励社会大众参与竞技体育、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并由于高考加分等政策因素,关系、影响着很多运动员和学生的切身利益。运动员技术等级是在借鉴前苏联“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的基础上,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在1958年6月正式发布实施;历经5次较大修改,现行制度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包括实施于2009年4月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于2010年3月1日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陆续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等构成。将运动员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共五级,涉及56个大项的72个项目。通过近3年的实施,现行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的方法,通过梳理技术等级制度的执行效果,管理办法、等级标准、证书管理、综合查询系统等在政策执行中的诸多问题,将我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问题归纳为制度本身问题、执行及落实中的问题、监督及管理中的问题等三部分。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对完善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提出以下建议:1、在建设体育强国战略指导下完善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2、明确技术等级制度建立目的,统一激励性和约束性;3、规范等级制度的制定过程,确保依法科学民主,注重与时俱进;4、完善等级制度管理办法,准确界定相关概念,完善工作流程,建立监督机制和监督标准,用制度化途径规范执行行为;5、建立审批项目准入标准,完善项目等级标准,建立赛事公开制度;6、建立健全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规范体系,完善配套管理规定:7、提升综合查询系统,建立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