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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社会法制建设的五大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其中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在法制建设中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从分析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出发,以长春疫苗事件这一重大的民生热门案例为样本。应用法理学知识,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讨论了法制监督体系的困惑和挑战,以此为切入点,论证了中国特设法制监督体系的理论基础、法律原则和方式方法。
采用上文所描述的原理来对长春疫苗事件的个案和对相关的法律监督制度进行了分析,对疫苗事件的解析从安全监管的法制角度出发,分析了相关法律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对疫苗从研发开始到使用售后的全部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对疫苗安全监管的行为和在监管中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进行构建和完善。这篇文章研究的主要内容有五个部分组成:绪论是第一章的内容。主要描述的是我国在对疫苗安全监督上的现状研究以及研究了疫苗安全监督的背景和意义,从而提出对于安全监督的研究途径。第二章的内容主要是描述的我国在疫苗安全监督上的法律方面的现状。首先,阐述了对现有的疫苗安全监管方面的相关立法的法律规定。其次,对我国的疫苗监督立法系统进行了分析。最后,描述了对加强疫苗监管的必要性。第三章的内容是对国外的疫苗安全监督方面的法律系统进行研究,再与我国在疫苗安全监督方面的法律进行比较,从而发现两者的不同之处,吸取优秀的经验。本章对日本、英国、美国、加拿大这四个国家的疫苗安全监督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描述,并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国外在疫苗安全监督方面的先进经验,以及这些先进的经验对我国在疫苗安全监督上的帮助和提示。第四章的内容主要是描述我国在疫苗安全监管法治上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先对目前已经存在的疫苗安全监管法治问题从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然后对产生这一系列的问题原因也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第五章的内容主要是对我国疫苗安全监督法在如何完善上提出的意见。对于前面文章中描述和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法律方面的意见,着重从对疫苗监督的立法建立的严密性、疫苗信息管理和公开制度的完善性、疫苗救济制度的健全性以及疫苗安全监督行政执法的强度这四个观点进行描述。
采用上文所描述的原理来对长春疫苗事件的个案和对相关的法律监督制度进行了分析,对疫苗事件的解析从安全监管的法制角度出发,分析了相关法律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对疫苗从研发开始到使用售后的全部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对疫苗安全监管的行为和在监管中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进行构建和完善。这篇文章研究的主要内容有五个部分组成:绪论是第一章的内容。主要描述的是我国在对疫苗安全监督上的现状研究以及研究了疫苗安全监督的背景和意义,从而提出对于安全监督的研究途径。第二章的内容主要是描述的我国在疫苗安全监督上的法律方面的现状。首先,阐述了对现有的疫苗安全监管方面的相关立法的法律规定。其次,对我国的疫苗监督立法系统进行了分析。最后,描述了对加强疫苗监管的必要性。第三章的内容是对国外的疫苗安全监督方面的法律系统进行研究,再与我国在疫苗安全监督方面的法律进行比较,从而发现两者的不同之处,吸取优秀的经验。本章对日本、英国、美国、加拿大这四个国家的疫苗安全监督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描述,并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国外在疫苗安全监督方面的先进经验,以及这些先进的经验对我国在疫苗安全监督上的帮助和提示。第四章的内容主要是描述我国在疫苗安全监管法治上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先对目前已经存在的疫苗安全监管法治问题从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然后对产生这一系列的问题原因也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第五章的内容主要是对我国疫苗安全监督法在如何完善上提出的意见。对于前面文章中描述和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法律方面的意见,着重从对疫苗监督的立法建立的严密性、疫苗信息管理和公开制度的完善性、疫苗救济制度的健全性以及疫苗安全监督行政执法的强度这四个观点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