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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既深受中国古典思想的浸润,又深受西方思想的启迪。因此在他的悲剧艺术观中,既可以看到儒家“仁爱”思想、道家“物化”“观物”思想,又可以看到来自于康德的“天才观”、“美在形式”、“审美超功利”思想、叔本华意志论、解脱观、“悲剧是文艺的最高峰”为主的悲观主义思想。从悲剧艺术创作、悲剧艺术审美到悲剧艺术价值理论,王国维的悲剧艺术观形成了清晰的脉络与框架。在悲剧艺术创作上,他认为,悲剧艺术的高度与“天才”的天赋有着密切关联,悲剧艺术是独属天才的产物,越是天才的人物,则越会创作出好的悲剧艺术作品;除了天赋,受儒家朴素经验主义影响,王国维同样注重后天的培养与经验的积累,由此他认为后天的“修能”对于悲剧艺术的创作同样具有重要的价值。“境界”说是王国维美学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其认为“境界”表达的是一种艺术家与客观世界之间的主客关系,悲剧艺术是在这种主客同现下生产出来的。王国维赞赏“赤子之心”,他以李煜为例,认为保持“赤子之心”对悲剧艺术的创作具有重要意义。王国维格外看重悲剧艺术的审美特质。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一文中强调了“第三种悲剧”,认为这种悲剧能够揭开生活的“摩耶之幕”,具有一种悲剧艺术的惊世之美。“古雅”作为一种文艺风格,通过王国维对于“古雅”说的解读,可以发现具有这种风格的悲剧艺术具有独特的解脱之美。王国维欣赏元杂剧,在于元杂剧具有“悲剧”,体现了一种自然美。王国维认为“彻头彻尾的悲剧”具有反封建与颠覆传统艺术观的价值。在悲剧艺术中能够看到人生的痛苦,因此欣赏艺术悲剧能够使人从艺术审美中得到解脱。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净化说”,王国维也认为悲剧艺术也对人心具有净化与升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