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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着眼于贫困农户的持续脱贫和稳定增收、贫困区域的有效减贫和有序发展,近年来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展开并取得了巨大的治理成效。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为未来推进精准扶贫指明了方向。因此,总结中国贫困治理的理论和经验,探索实现精准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耦合发展、协调推进,是新时代持续推进贫困地方减贫攻坚和彻底解决落地地区“三农”问题的关键。至此,精准扶贫缘以、何以实现同乡村振兴战略耦合衔接,成为村治研究学人亟待回答的重要议题。
实现乡村振兴,首要任务是全面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精准扶贫在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推动改善贫困地方基础设施状况、带动落后地区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鉴于我国疆域面积广阔、人口民族众多,各贫困地方致贫因素纷繁复杂、地区文化差异巨大,脱贫攻坚的一线实践中仍面临着诸如贫困人口深度滞贫、高度返贫,脱贫产业规模不一、同质化严重等诸多问题,这需要秉持差异性的研究视角。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无意于从宏大的发展战略层面去讨论精准扶贫政策如何同乡村振兴战略耦合,而是将研究视角瞄准在贫困农村社区,力求从微观实践的角度切入,探求贫困地方应如何实现脱贫摘帽与振兴发展。有鉴于此,本研究尝试引入村庄本位的研究视角,构建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耦合发展的“实践起点——调节因子——逻辑结果”微观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展开讨论。全文的谋篇布局则沿着“贫困农村的基本现实”、“贫困地方减贫治理的制度逻辑”这两条线索展开,综合了质性研究方法和案例研究方法,在深刻把握贫困农村贫困治理的经验现实基础之上,通过经验材料与理论视角之间的反复穿梭来展开具体的研究分析,力图做到以经验为基础,实现经验观察与理论探讨二者间的有机结合。
本研究在课题组全国各地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选取了桂北象州W村、晋中阳曲M村、豫南上蔡G村、川南宜宾L村四处贫困村为研究对象,以期望通过多案例的研究观察增加论证力度,借以剖析贫困村庄由精准扶贫迈向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典型经验,进而为贫困地方何以、何能实现精准扶贫同乡村振兴耦合发展做出公共政策层面的探索。
沿着“贫困农村的基本现实”这一线索,研究发现南北中西四地脱贫攻坚呈现出迥异的治理状况。桂北象州W村治理资源丰沛,自然资源禀赋的先天优势,加之村内广泛有效的熟人社会机制赋予了该村较强的社会共识能力,极大地降低了当地精准扶贫的治理成本,村庄治理简约而有效。晋中阳曲M村治理资源较稀缺,自然禀赋的先天劣势制约了村庄脱贫致富,但当地社会“安土重迁”的乡土观念让村内组织动员网络依旧有效,大大降低了各类帮扶资源落地阻力,村庄治理呈现有序性。豫南上蔡G村治理资源稀缺,自然资源禀赋不具优势,门子竞争导致村民难以达成集体行动,帮扶单位取代村级组织、托管当地精准扶贫工作,村庄治理行政化。川南宜宾L村治理资源相对丰富,自然资源禀赋较优,其“乡土型贫困家计”的典型特征让村庄治理呈现出典型的规则化特征。概括来看,异质性的村庄形态、差异性的贫困农家庭经济模式直接产生差异性显著的贫困治理秩序并由此产生不同的治理后果,这间接影响贫困地方实现振兴发展。
沿着“贫困地方减贫治理的制度逻辑”这条线索,研究发现南北中西四地贫困治理存在着相似的制度逻辑。第一,国家认证能力是国家基础能力的基础,伴随着精准扶贫领域的一系列国家认证制度的建立,各类“认证指标”成为检查减贫成效的最关键治理技术。但是,理想的脱贫认证指标与农村贫困治理现实之间却存在广泛的张力,村庄层面的贫困治理似乎陷入了以“标”为“标”的治理困境。第二,“项目制”成为国家面向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贯彻惠农政策、配置财税资源、推进社会建设的独特中国经验,在精准扶贫领域“项目制”也是最为普遍的资源供给方式,尽管其具有扶贫绩效上的显著优势,但其所蕴含的技术理性原则却致使作为脱贫攻坚直接利益相关者的贫困户成为被动的他者。第三,现代社会是一个无处不风险无时不风险无人不风险的社会,贫困村庄目前大都摆脱了“绝对贫困”的状态,但因其劣势的市场经济地位、帮扶政策输入所带来的负外部性影响以及经济要素增容与环境保护的内在矛盾,持续影响贫困村庄振兴发展。概括来看,以“标”为“标”、技术理性的项目运作、脱贫而不亲贫导致贫困村庄陷于持续发展乏力的状况,这直接影响贫困地方实现振兴发展。
总体来看,深度滞贫导致乡村振兴基础薄弱,低水平脱贫致使乡村发展乏力,持续减贫才能打牢乡村振兴发展基础,可持续生计方能确保乡村振兴发展。如何实现贫困人口可持续生计,如何实现贫困社区益贫式、内生式发展,是推动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耦合发展的关键所在。在本研究看来,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耦合发展应从两个方向加以考虑:一是要把握贫困农村的具体现实,推动贫困村庄实现亲贫式发展、内生式发展。二是要厘清贫困地方农民群体的需求结构,持续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运维机制。
实现乡村振兴,首要任务是全面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精准扶贫在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推动改善贫困地方基础设施状况、带动落后地区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鉴于我国疆域面积广阔、人口民族众多,各贫困地方致贫因素纷繁复杂、地区文化差异巨大,脱贫攻坚的一线实践中仍面临着诸如贫困人口深度滞贫、高度返贫,脱贫产业规模不一、同质化严重等诸多问题,这需要秉持差异性的研究视角。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无意于从宏大的发展战略层面去讨论精准扶贫政策如何同乡村振兴战略耦合,而是将研究视角瞄准在贫困农村社区,力求从微观实践的角度切入,探求贫困地方应如何实现脱贫摘帽与振兴发展。有鉴于此,本研究尝试引入村庄本位的研究视角,构建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耦合发展的“实践起点——调节因子——逻辑结果”微观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展开讨论。全文的谋篇布局则沿着“贫困农村的基本现实”、“贫困地方减贫治理的制度逻辑”这两条线索展开,综合了质性研究方法和案例研究方法,在深刻把握贫困农村贫困治理的经验现实基础之上,通过经验材料与理论视角之间的反复穿梭来展开具体的研究分析,力图做到以经验为基础,实现经验观察与理论探讨二者间的有机结合。
本研究在课题组全国各地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选取了桂北象州W村、晋中阳曲M村、豫南上蔡G村、川南宜宾L村四处贫困村为研究对象,以期望通过多案例的研究观察增加论证力度,借以剖析贫困村庄由精准扶贫迈向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典型经验,进而为贫困地方何以、何能实现精准扶贫同乡村振兴耦合发展做出公共政策层面的探索。
沿着“贫困农村的基本现实”这一线索,研究发现南北中西四地脱贫攻坚呈现出迥异的治理状况。桂北象州W村治理资源丰沛,自然资源禀赋的先天优势,加之村内广泛有效的熟人社会机制赋予了该村较强的社会共识能力,极大地降低了当地精准扶贫的治理成本,村庄治理简约而有效。晋中阳曲M村治理资源较稀缺,自然禀赋的先天劣势制约了村庄脱贫致富,但当地社会“安土重迁”的乡土观念让村内组织动员网络依旧有效,大大降低了各类帮扶资源落地阻力,村庄治理呈现有序性。豫南上蔡G村治理资源稀缺,自然资源禀赋不具优势,门子竞争导致村民难以达成集体行动,帮扶单位取代村级组织、托管当地精准扶贫工作,村庄治理行政化。川南宜宾L村治理资源相对丰富,自然资源禀赋较优,其“乡土型贫困家计”的典型特征让村庄治理呈现出典型的规则化特征。概括来看,异质性的村庄形态、差异性的贫困农家庭经济模式直接产生差异性显著的贫困治理秩序并由此产生不同的治理后果,这间接影响贫困地方实现振兴发展。
沿着“贫困地方减贫治理的制度逻辑”这条线索,研究发现南北中西四地贫困治理存在着相似的制度逻辑。第一,国家认证能力是国家基础能力的基础,伴随着精准扶贫领域的一系列国家认证制度的建立,各类“认证指标”成为检查减贫成效的最关键治理技术。但是,理想的脱贫认证指标与农村贫困治理现实之间却存在广泛的张力,村庄层面的贫困治理似乎陷入了以“标”为“标”的治理困境。第二,“项目制”成为国家面向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贯彻惠农政策、配置财税资源、推进社会建设的独特中国经验,在精准扶贫领域“项目制”也是最为普遍的资源供给方式,尽管其具有扶贫绩效上的显著优势,但其所蕴含的技术理性原则却致使作为脱贫攻坚直接利益相关者的贫困户成为被动的他者。第三,现代社会是一个无处不风险无时不风险无人不风险的社会,贫困村庄目前大都摆脱了“绝对贫困”的状态,但因其劣势的市场经济地位、帮扶政策输入所带来的负外部性影响以及经济要素增容与环境保护的内在矛盾,持续影响贫困村庄振兴发展。概括来看,以“标”为“标”、技术理性的项目运作、脱贫而不亲贫导致贫困村庄陷于持续发展乏力的状况,这直接影响贫困地方实现振兴发展。
总体来看,深度滞贫导致乡村振兴基础薄弱,低水平脱贫致使乡村发展乏力,持续减贫才能打牢乡村振兴发展基础,可持续生计方能确保乡村振兴发展。如何实现贫困人口可持续生计,如何实现贫困社区益贫式、内生式发展,是推动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耦合发展的关键所在。在本研究看来,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耦合发展应从两个方向加以考虑:一是要把握贫困农村的具体现实,推动贫困村庄实现亲贫式发展、内生式发展。二是要厘清贫困地方农民群体的需求结构,持续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运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