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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教育督导是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其辖区内教育工作实施的行政监督,是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对其辖区内学校工作实施的教育行政监督。教育督导机构作为政府内部专司教育行政监督职责的部门,其任务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教学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在对学校工作的督导中,专门针对学校教学工作所进行的督导活动就是“教学专项督导”。本论文以上海区(县)教育督导机构及中小学校为调查对象,着重研究面向上海中小学校所开展的教学专项督导工作。 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一方面,教学专项督导尚未成为当前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同时,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教学专项督导的实效性不强,还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另一方面,基层学校和教师普遍对开展教学专项督导持肯定和欢迎态度,他们认为“开展对学校教学工作的专项督导重要,其有助于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认为“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督导应逐步成为学校工作督导的重点之一”。以上结果表明,在接受教学专项督导、获得关于教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方面,学校和教师有需求。但相应地,目前的教育督导机构却缺乏有力的行动和作为,无法满足这种需求,这就形成了一对矛盾,也成为开展本研究的一个现实基础。 本研究认为,教学始终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学校教学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学生的健康成长与未来发展,也关系到整个国民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因此,担负政府教育行政监督职责的教育督导工作,必须要更好地突出对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的关注。就上海而言,随着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追求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他们希望学校能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也希望政府能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有效地监控:同时,随着上海教育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学校更加注重自身教育教学实力的提升,并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能给予必要的监督、指导与帮助。正因如此,教育督导机构应积极地为人民群众和基层学校提供“回应性”的服务,逐步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专项督导,从而更好地体现上海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由于国内目前开展中小学教学专项督导的实践不多,理论研究也相对缺乏,所以,本论文根据教学专项督导工作自身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上海市学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