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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研究通过对某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合理用药指标以及收支、收入结构等指标变化的分析,评价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实施的效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提供参考。方法:以全省2009-2013年间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为研究对象,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基本药物减轻消费者负担情况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基层医疗机构收支、收入结构变化进行分析,并且按城乡和地域分层进行分析。结果:1.自从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开始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2009-2013年间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一般在160-300种左右,使用省增补的品种数在80-140种左右。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收入占药品收入的构成比在逐年上升。合理用药方面逐年好转,乱用处方药的现象明显改善,如每100张处方平均含静脉注射处方数、平均使用二联及以上抗菌药物处方数、平均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处方数,均较2009年明显减少,且有显著性差异(P<0.05)。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不仅鼓励了居民基本药物的使用,也规范了基层合理用药。2.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总收入和总支出在逐年上升,盈利机构所占比重上升,由2011年17.4%上升到2013年26.4%。城市、农村以及不同地区的收入和支出均逐年上升。3.全省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略呈下降趋势,由2009年的67.4%下降到2013年的50.8%,接近于全国平均水平;门诊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是6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随着门诊量逐渐升高,次均门诊费用逐年降低。城市次均门诊费用平均为80元左右,农村次均门诊费用平均为46元左右。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城市低于全国水平,而农村则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同地区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助额逐年增加,但仍存在补偿不足的问题,全省2013年补偿不足比例约为11.1%。结论:全省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取得明显成效,开始逐渐回归公益性。基本药物品种利用增加,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合理用药更加规范。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总收支均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结余减少,有些医疗机构出现亏损状态,政府补偿虽逐年增加但仍然存在不足。门诊利用增加,次均门诊费用降低。建议科学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实现其动态调整管理,制定具有联动性的保障机制,加大医生处方监督力度,应建立适宜的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补偿模式与稳定的长效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