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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于2015年3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提出拓宽社会资本进入领域,拉开社会资本进入水利行业的序幕,虽然我国水利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跨越性的发展,但基于我国经济增长新常态下,国家财政、地方财政资金压力巨大,制约了我国水利工程的进展。“十三五”是水利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共批复“十三五”172个重大水利工程,各2015年批复的水利试点PPP项目的步入正轨也将为正在建设的水利工程PPP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依据,这必然掀起水利PPP建设的热潮,满足人民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期许。水利枢纽灌区项目是水利枢纽工程的配套项目,目的是发挥水利工程的整体功能。灌区建成后,将大大改善灌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灌溉率,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对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我国新时代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源保障,满足区域用水需求,缓解城乡用水矛盾,有利于促进当地社会稳定。但水利枢纽灌区PPP项目建设期长、投资额高、风险要素多。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业主方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能否全面细致的识别水利枢纽灌区PPP项目投融资所面临的风险,建立科学合理、操作可行的风险评价和风险分担体系应对水利枢纽灌区的投融资风险,是社会各界成员关注的焦点。基于此本文对水利枢纽灌区PPP项目的投融资风险进行研究,旨在为我国水利枢纽灌区的发展建言献策。首先,阐述研究背景、具体意义、国内投融资风险管理研究现状特别是水利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的研究现状,介绍本文研究的目标、思路和方法;其次,概述水利枢纽灌区PPP模式基本概念、运作方式、投融资风险及风险管理理论、水利枢纽灌区PPP项目现在及未来发展趋势,为论文的后续开展奠定理论的基础;最后,通过德尔菲—层次分析法确定项目风险指标及其权重,进而采用灰色聚类法中的基于端点的三角白化权函数的灰色评估方法将分散的风险评价信息处理成不同灰类度的评价量从而得出项目的投融资综合风险等级和风险等级高的风险指标。在风险分担中,基于风险评价的结果,得出水利枢纽灌区PPP项目基于不同责任主体的风险分担机制,并对评价结果中风险等级高、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高的风险指标提出应对方法。通过科学的投融资风险管理方法解决水利枢纽灌区PPP模式的投融资风险管理难题,并把理论运用于LF水利枢纽灌区二期工程上。研究结果表明:水利枢纽灌区PPP项目的综合风险等级为II级;水利枢纽灌区PPP准则层风险指标财务风险X1、信用风险X3、完工风险X4为第三类风险,管理者不易承受此类风险,需要加强保障措施;金融风险X2、经营风险X5、政治风险X6、环保风险X7为第二类风险,风险较小可承受,但管理者有进一步实行保障措施的必要。财政可承受力X12,政府信用X31,项目延期风险X41、建设项目成本超支风险X42风险权重高、风险等级高,风险不易承受,管理者需要高度重视并加强风险保障措施以求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值;利率风险X21、经营管理风险X52、政治决定失误/冗长风险X63、环境保护风险X71风险较小可承受但基于风险权重高、风险综合聚类排序较高的特点也需要引起重视并实行必要的保障措施。政府方需对财政可承受力、政府信用风险、政治政策决定失误(冗长风险)高度重视并采用风险自留与风险控制结合的方式降低投融资风险;社会资本方需对利率风险、经营管理风险高度关注并分别采取风险转移、风险控制的方式降低投融资风险、政府+社会资本方需对项目延期风险、建设成本超支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特别关注并采取风险预防和风险控制的方式,在风险合理共担的基础上,降低投融资风险,规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