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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卷宗分为正卷和副卷两部分,正卷允许外界查阅,副卷只能由法院内部人员有权查阅,除特殊情况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查阅并且对外公开。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关于法院副卷制度的研究较少,且缺乏相应的立法指引。笔者在讨论法院副卷制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性建议,以求能为司法公开向前发展增砖加瓦。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第一章通过典型案例引入法院副卷制度的主题。首先对于周澄案案件过程进行梳理,提出法院副卷对案件裁判结果的影响是普遍存在的,思考法院副卷对诉讼制度和原则的影响和冲击。进一步阐释法院副卷的内容,解读法院副卷的源流和出处。重点阐述1990年关于副卷制度的规定是法院副卷制度发展的转折点,确立了法院副卷的定位以及的使用规则。此外,对法院副卷发展的历史脉络进行了详尽的梳理。第二章是分析法院副卷制度存在的问题。首先副卷制度的内容性质作用未厘清,除了一些法院内部的案件归档制度以及零散的司法解释之外,关于法院副卷的立法是基本空白的,因此笔者意图通过对副卷本身进行法律规定来完善法院副卷制度。其次法院副卷不公开违反诉讼规律,违反了司法公开的诉讼原则,限制并缩小了当事人的阅卷权以及上诉权,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最后法院副卷的存在还违背审判的基本原则。笔者在深入分析副卷制度存在问题基础上,思考完善法院副卷制度的具体方向。第三章对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法院副卷的存废争议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梳理,主张法院副卷存在论的学者认为法院副卷制度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诉讼的效率价值,因此副卷制度必将长期存在。主张废除论学者则认为法院副卷制度的存在违背审判公开和司法公开的发展趋势以及违反审判权独立行使的司法规律。通过学者关于存废论争议的论述,第二节阐述中表明笔者的态度,法院副卷将长期存在,非精英化法官选任体制使得法院副卷有其存在土壤,因此有长期保留的必要。第四章是对法院副卷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法院副卷改革提出了完善性构想。首先是由于法院副卷自身存在的不统一的现状,法院副卷内容的繁杂,笔者建议在法律层面统一副卷存在的内容和形式。其次对法院副卷不公开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副卷渐进式公开的构想,即明确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对象、完善法院副卷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建立法院副卷公开的配套机制。最后笔者回归到卷证制度本身,分析法院副卷作为我国法院卷证制度的组成部分,其发展完善对诉讼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应在保证完整性,真实性以及规范性的基础上发挥其对诉讼进程的作用。本文通过理论结合实践,以抽样调研的方式,对于法院副卷中的材料进行分析,归纳总结,依据现有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讨论副卷制度存在的条件和必要性,最终对我国法院副卷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化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