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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非洲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背景,学者们习惯于按照地理因素去研究非洲法律的特点及其发展变化,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这种划分像欧洲殖民者划分非洲国家的疆界一样,人为地割裂了非洲法律发展的内在联系。二战后,非洲出现了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对非洲社会主义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对于非洲的社会主义宪法的专门研究却非常稀少。结合前人对非洲社会主义流派研究的成果,笔者将用一般概括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村社社会主义、阿拉伯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四个流派的角度对非洲的社会主义宪法进行论述,然后选取有代表性的个案,揭示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在非洲的移植以及非洲国家宪法的内容及其实施。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先后颁布了4部宪法,它们是确认和规定苏联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的根本法,其中1936年宪法比较成熟,对世界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影响最大,成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宪法的蓝本,在非洲各国具有指导性地位。非洲社会主义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体与政体、政党制度、国籍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司法制度等。非洲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体现了战后非洲国家追求独立自主、奋发图强的愿望,对非洲各国的政权演变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巨大。很多非洲国家选择了社会主义,也曾颁布社会主义宪法,但他们并未真正实现宪政,其中既有历史的原因,亦有现实的困难;既有国内政治经济文化落后的事实,又有国际环境错综变化、超级大国施压之外部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在于国内没有形成足够实施法治、实现宪政的环境。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许多非洲的社会主义国家开始反思本国的法制建设,并由此掀起了新的政治民主化浪潮。无论非洲的民主化怎样发展,社会主义宪法在非洲的影响是不可否认的,并且在民主化的过程中将会继续融入非洲的法律文化。